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6-014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广州融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 1、2026年第一季度,电影市场最重要的档期春节档未像上年出现现象级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2026年春节档内地电影总票房为57.52亿元(含服务费),同比下降39.5%;观影人次1.20亿,同比下降35.8%;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6年内地电影总票房为118.79亿元(含服务费),同比下降51.29%;总人次为2.7亿,同比下降48.08%。(数据来源:猫眼专业版) 2、报告期内,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营影院实现票房2.28亿元(含服务费),同比下降51.58%;单影院票房154.87万元,同比下降48.95%;观影人次467.21万,同比下降49.3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逸嘉逸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参与联合出品的春节档电影《飞驰人生3》,截至报告期末取得票房43.54亿元。 公司将延续“稳健经营、创新发展、降本增效、产业协同”的经营思路,不断夯实核心竞争力,以实际行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重大诉讼 1、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与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嘉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对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南通嘉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8日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苏0602民初10648号】、《民事裁定书》【(2025)苏0602民初10648号】及《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25)苏0602执保519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年9月25日,南通嘉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0602民初10648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支付842.16万元(包含返还履约保证金、延迟交付违约金、实际损失、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6年2月11日,南通嘉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06民终68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25)苏0602民初10648号《民事判决书》及案件发回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3月30日14:00重新开庭审理,尚未出判决。 2、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公司”)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6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原告宝鹰公司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传票》【案号:(2025)粤0306民初78154号】等法律文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李晓文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