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利元亨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6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2026年2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3,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50元/股,最低价为21.97元/股,回购均价为2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85,686.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接近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最高限额4,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