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5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的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公司负责人王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芳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芳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二、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7第五节重要事项............................................................................................................................7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10第八节财务报告..........................................................................................................................110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63%,其中无线通信模组相关业务收入较去年增长9.78%,主要系公司持续开拓海外电力市场和国内车联网市场,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业务收入实现增长,同时公司持续深挖云产品客户在数据存算方面的需求,存算服务器及其配套软硬件产品的业务规模较去年仍大幅上涨,但由于大部分符合净额法核算收入的条件,因此云基础设施业务收入出现下降,导致公司整体收入较去年下降21.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变动-72.73%、-65.4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云产品业务规模虽然保持增长态势,但受市场竞争、存储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盈利水平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应收账款充分计提坏账准备,2025年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减少,报告期融资规模扩大带来的利息费用增加等因素共同导致报告期净利润同比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539.05%,主要系报告期内净利润为正,公司云产品业务规模增加且结算周期较短,因此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支付商品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加4.91%,总资产同比增长41.27%,净资产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正所致,总资产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需要更多周转资金,因此银行贷款增加,货币资金、存货、预付账款和相应有所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为正数,主要系报告期内净利润为正且同比减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8月28日、2025年10月3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有方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有方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及其摘要、《有方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经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重新深入学习会计准则及梳理业务流程,并参考审计机构相关意见,为更严谨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云基础设施业务的交易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基于审慎性原则,将部分云基础设施业务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致使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收入和成本出现不准确的情形,构成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因此进行了更正,详见相关更正公告。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相关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并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核程序。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无线通信模组相关业务及云产品相关业务,无线通信模组相关业务包含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物联网无线通信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外协加工方式实现)和销售,云产品相关业务包括云平台业务及云基础设施业务,云平台业务系由公司对物联感知平台等产品进行研发并面向政企客户销售,云基础设施业务包括公司从事存算服务器软硬件及配套产品的采购、集成和销售的贸易业务,以及公司正在推进落地的存算云服务业务。公司的产品包括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无线通信终端、无线通信解决方案、云平台,此外公司还采购、集成、销售云基础设施产品。 无线通信模组是连接物联网感知层和网络层的重要环节,按照通信制式划分,涵盖了2G/3G/4G/5G/NB-IoT/Cat-M/eMTC等各类制式模组;按照功能划分,涵盖标准模组和智能模组及AI模组;按照应用领域划分,涵盖智慧能源(电力、水务、燃气)、车联网、城市物联感知、移动宽带物联网(Mifi、CPE)、商业零售(金融支付、共享设备)、工业物联网、AI端侧(机器人、AI玩具)等各个细分领域和应用场景。 无线通信终端是以通信和传感为核心的终端,主要应用于车联网、城市物联感知等领域。其中车联网终端包括4G智能OBD、应急车灯等终端,城市物联感知终端包括异动监测仪、环境监测仪、通用采集器等各类物联感知设备以及物联网网关。 无线通信解决方案是融合了物联网无线通信、感知和端侧计算等功能的核心电路板,目标是为客户提供更稳定的通信连接以及增加感知和计算能力,便于客户进行后续研发和组装。 云产品是与物联网大数据相关的云平台(物联感知平台、管道云平台)和云基础设施(存算服务器软硬件及配套产品)。物联感知平台能助力省、市、区县政府以及城市公共安全、水利等重点应用场景实现感知设备的标准化统一接入、智能化统一运管、场景化态势感知、全景化数据联动、多元化开放共享;管道云能对通信管道进行网络监测、故障诊断,提高多网可用性,对设 备和流量进行可视化管理,从而实现物联网设备通信质量的提升;存算服务器则能满足智算中心、数据中心以及垂直行业大客户对存算、运载力的需求。此外,公司将延伸云基础设施业务的链条,推进落地存算云服务业务,旨在满足人工智能时代对于存算的爆发式增长的需求。 公司各项业务之间并不是独立存在,云产品业务与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终端业务存在协同效应,包括技术协同、市场协同和管理协同。在技术协同方面,物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融合的趋势愈发明显,物联网的“云-边-端”(产品形态上云对应存算软硬件和云平台,边对应边缘计算服务器,端对应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和终端)的协同也愈发紧密。在市场协同方面,云产品业务的客户群体与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的客户群体存在一定重叠,公司向政府或企业客户推广云平台时也同步推广公司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和云基础设施产品。在管理协同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