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合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1.03%,主要是核心产业碳纤维装备的销售同比增长较多所致。 2、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4.66%,主要在于碳纤维装备销售增长带来的盈利增长所致。3、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同比减少 46.12%,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降低短期融资规模、增加交易性金融理财产品规模等所致。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同比增长 218.6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碳纤维装备产业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增加项目关键部件和服务的采购预付等所致。5、报告期公司合并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42.81%,主要是报告期内的新增碳材和复材业务的相关费用同比增加较多等所致。6、报告期内合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44.60%,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支付减少和采用承兑方式结算较多等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 8,188 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9.98%)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2023 年 5 月 10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 2,730 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2024 年 10 月 23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前述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 8,188 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日将该 8,188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2025 年 12 月 12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前述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的2,730 万股股份中的 1,150 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将 1,15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2025 年 12 月 25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前述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 8,188 万股股份中的 1,668 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2026 年 3 月 24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就上述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剩余 6,520 万股质押股份中的 834 万股股份办理了解押手续;2026 年 4 月 10 日,中建信浙江公司将持有公司的 2,500 万股股份质押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述股份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 份质押或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建信浙江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916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9.97%。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2023 年 5 月 12 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2025 年 12月 27 日、2026 年 1 月 8 日、2026 年 3 月 26 日、2026 年 4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3-041、2023-057、2024-051、2025-055、2025-064、2026-003、2026-014、2026-019 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事项 2025 年 12 月 18 日、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精工复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碳纤维产业全链战略布局和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同意公司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中调剂出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精工复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述新增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精工武汉复材实施。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精工武汉复材增资 25,000 万元的方式进行投入。2026 年 1 月,精工武汉复材已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完成对精工武汉复材增资 25,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投入。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2026 年 1 月 7 日、2026 年 1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5-056、2025-057、2025-058、2025-059、2026-002、2026-008 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3、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关联事项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投资金额预估为 66,917 万元。因精工碳材厂区部分基建工程已先期开工,该部分由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设)承包建设,并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预估价为 7,000 万元。该笔交易因公司 2024 年 4 月起收购精工碳材 100%股权导致视同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追认。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关联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委托关联方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进行工程建设,并与其签署《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暂估为 2,906 万元人民币(含税,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固定总价),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加上追加的合同价款费用。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精工碳材委托关联方精工建设进行厂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并与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预估为 7,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24-043、2024-044、2024-046、2024-049、2024-062、2024-063、2024-064、2025-038、2025-039、2025-042 的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高性能纤维项目有序推进中,公司已累计投入 29,831.29 万元(不含税)。其中,关联方精工建设累计工程施工不含税金额为 13,256.80 万元,关联方精工工业累计工程施工不含税金额为 2,666.06 万元,上述合同正在履行中。 4、关于全资子公司精工武汉复材投资建设精工复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关联事项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投资建设精工复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需要,同意精工武汉复材委托精工建设进行工程建设,并与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预估为 6,500 万元人民币。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 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快精工复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建设步伐,同意精工武汉复材委托精工工业进行工程建设,并与其签署《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 3,288 万元人民币(含税)。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2026 年 1 月 7 日、2026 年 1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5-056、2025-060、2026-002、2026-007 公司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关联方精工建设工程施工不含税金额为 283.52 万元,关联方精工工业工程施工不含税金额为385.41 万元,上述合同正在履行中。 5、关于与湖北裕创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通过投标方式中标湖北裕创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裕创)公开招标的《武汉青山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所需要采购的 7.29 亿元的碳纤维装备。因公司副总裁倪建勋先生在湖北裕创担任董事,本次中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湖北裕创签署销售合同需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2025 年 12 月 6 日、2026 年1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裕创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湖北裕创签署了《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向湖北裕创提供 2条 5000 吨级高性能 PAN 基碳纤维原丝生产线和 1 条 3000 吨级的碳丝生产线,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7.29 亿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湖北裕创支付的合同货款 14,100 万元,2026 年 1-3 月确认不含税收入 16,854.68 万元(含税19,045.79 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2026 年 1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5-051、2025-05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