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建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2026年4月10日,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议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029,671.98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0,826,7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71,110.0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9,271,110.02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4%。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深圳高发厂房计提资产减值:深圳高发厂房置换系公司原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高发科技园旧厂房区因城市更新单元搬迁形成,公司与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产权置换等方式取得新建厂房。因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交付节点无法明确,以及区域工业地产市场价值变动等影响,该项资产存在减值迹象。2026年4月10日,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减值评估,因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028.49万元,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3.碱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2026年3月6日,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3#碱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的议案》,为响应环保政策导向要求,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同意公司实施3#碱炉超低排放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1986.78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目前该项目处于工程招标阶段。 4.关于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事项:2025年2月,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公司所拥有的一项专利无效,该专利为:一种利用超声波制浆-漂白一体化工艺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日为2009年12月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2月23日。针对此无效宣告,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5年11月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上诉并于报告期收到二审受理及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公司将继续跟进本案,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日、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