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增加14,667.15万元,增长55.00%,主要系子公司收到政府支付的搬迁补偿款所致;(2)预付账款增加327.32万元,增长150.08%,主要系子公司预付土地款增加所致;(3)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10,628.62万元,增长189.52%,主要系子公司支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4)短期借款增加5,298.24万元,增长176.50%,主要系子公司基本建设新增贷款所致;(5)长期借款增加2,968.5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基本建设新增长期贷款所致;(6)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16,274.69万元,增长459.55%,主要系子公司收到政府支付的搬迁补偿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鹏源)为配合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土地整备工作,于2025年4月3日与光明街道办、深业明瑞签署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 议的 进 展公 告 》( 公 告编 号 :2025-010) 。报 告 期内 , 深圳 金 鹏源 收 到 协议 方 光明 街 道办 支 付的 搬 迁补 偿 款162,746,871.9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披露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搬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截至报告期末,深圳金鹏源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235,606,074.09元(不含违约金),占搬迁补偿款总额471,212,148.18元的50%,协议方光明街道办已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