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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方: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9 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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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66 证券简称:*ST万方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苏建青、苏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苏建青因出差未参加董事会,未审议2026年一季度报告董事苏娟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无法准确判断2026年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和准确性,从而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除独立董事苏娟、董事苏建青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苏娟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无法准确判断2026年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和准确性,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董事苏建青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未对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议,未签署相关确认意见书,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59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71.14%。 2、期间费用 (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费用金额为94.71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8.14%,主要为子公司开拓市场所致。(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费用金额为386.64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0.63%。(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费用金额为49.73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83%。 3、投资收益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投资收益为-11.03万元。 4、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4.71万元。主要为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02万元。主要为公司在本报告期购置长期资产所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22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取得借款以及归还借款偿付利息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2025年12月2日,公司收到双阳农商行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双阳农商行计划减持计划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41,59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2026年3月23日,公司收到双阳农商行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23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共计减持3,1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2026年1月8日、2026年3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2026-003、2026-039)。 2、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新瑞光68.88%股权的事项 2025年5月28日,公司与自然人杨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新瑞光68.88%股权以7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锐。同时,公司与友联长鑫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瑞光的股权,新瑞光的财务报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5年6月27日,交易对手方杨锐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了首笔股权转让款380万元,并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26年1月12日,公司与杨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拟将《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款380万元的支付完毕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28日、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2025-043、2026-004)。 3、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股权的事项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栢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以人民币9,000万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天源100%股权。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调整支付方式以及相关交易等约定,由北京栢裕在协议签署后的90日内,将5,400万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并在2024年3月31日前把剩余交易价款3,600万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天源、北京栢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北京栢裕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剩余全部股权转让款。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天源、北京栢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北京栢裕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剩余全部股权转让款1,23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11日,北京栢裕持有北京天源86.3333%的股权,剩余13.6667%的股权未完成过户。 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处置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剩余13.6667%股权的议案》。经审议,同意终止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继续持有北京天源13.6667%的股权。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27日、2024年4月13日、2024年12月12日、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3-039、2024-011、2024-078、2026-009)。 4、关于出售参股公司万方百奥5%股权的事项 2024年12月24日,公司与华阳众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万方百奥5%的股权以人民币1,0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阳众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万方百奥的股权由25%变更为20%,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阳众创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了首笔股权转让款530万元,并办理完成了股权划转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阳众创累计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830万元,剩余230万元尚未支付。 2025年6月27日,公司与华阳众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日期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1月12日,公司与华阳众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拟将《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日、2025年7月1日、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2024-083、2025-044、2026-005)。 5、关于2025年对子公司担保预计事项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万方迈捷、沃生鲜拟向九台农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授信等;同时,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万方迈捷及沃生鲜预计担保额度5,000万元。 2026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九台农商行长春分行发来的《保证担保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公司为沃生鲜与九台农商行长春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2026年1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2026-012)。 6、关于因2025年度业绩预亏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事项 2026年1月13日,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预计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亏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7、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事项 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原审计委员会委员刘玉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非独立董事曹曲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成员保持不变。 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8、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事项 2026年1月28日,公司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应限期缴纳滞纳金人民币3,045.11万元。因应纳税款已于2025年度缴纳完毕,公司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在2025年度对滞纳金进行财务处理,本次限期缴滞纳金事项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9、关于改聘审计机构事项 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改聘国府嘉盈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6-029)。 10、关于高级管理人辞职事项 2026年1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威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董威亚先生因工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