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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中闽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016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郭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宙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089,884.29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6第五节重要事项.............................................................4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9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53第八节财务报告.............................................................53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为主营业务。截至2025年底,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9.9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94.9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65.3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业务,影响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容量、风力资源和光照资源、上网电价、资金成本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2025年我国电力行业整体情况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历史性突破10万亿千瓦时,达到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地位。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上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17.0个百分点。 2025年1-12月,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66,3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64.0%,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50,4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5,9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其中跨电网经营区交易电量34亿千瓦时。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63,522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2,872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3,2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3%。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与国家能源局网站。) (二)202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再创新高,规模占比稳步提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4.52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全国电力新增装机的83%。其中,水电新增1,215万千瓦,风电新增1.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3.1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51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23.4亿千瓦,同比增长24%,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其中,水电装机4.5亿千瓦,风电装机6.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7亿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合计18.4亿千瓦,占比47%。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绿色低碳发展提速。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8%,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9,942亿千瓦时)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880亿千瓦时)之和。2025年,全国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5,193亿千瓦时,已经覆盖全社会用电增量(5,161亿千瓦时)。 风电光伏利用率面临下行压力。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119小时,同比降低312小时。其中,并网风电1979小时,同比降低148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088小时,同比降低113小时。2025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4%,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5%。 (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三)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 1.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5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5〕16号),对2025年度能源工作的重点任务做出部署。其中,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要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加大光伏治沙、光热项目建设力度,推动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在深入推进能源改革方面,提出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实现新能源由保障性收购向市场化消纳转变,并提出要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强国家、区域/省等多层次市场协同,持续完善关键机制设计,进一步健全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实现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2.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并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保持存量项目政策衔接,稳定增量项目收益预期。 2025年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要求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全面开展连续结算运行,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关键作用,明确了各地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关键时间节点。 3.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 2025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定义了“绿电直连”模式,即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同时指出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 原则建设运行,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 2025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旨在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首次以分类引导方式统筹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利用。 4.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5年3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总体要求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2025年福建省电力行业情况 截至2025年底,福建省发电装机容量为9,788.86万千瓦,同比增长9.0%,比上年底增加814.21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713.73万千瓦,火电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