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2023年11月1日公司首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计划,并于2024年4月2日完成上述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2,401,300股(即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01,300股),持股比例为1.07%,位于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名册第5位,公司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刊发日,公司需提醒投资者关注《关于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进行详细披露。 四、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创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创民(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