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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原实控人王冬雷涉嫌职务侵占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蚌埠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实名举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冬雷涉嫌通过蚌埠德豪挪用、侵占蚌埠市政府拨付给公司的专项财政补贴资金2.4亿元,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实名举报人已收到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蚌公〈经〉受案字【2022】4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2022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31)。 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做好应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二)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说明 1、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大连德豪光电、大连德豪半导体的停用闲置资产出售给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下属企业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3,500万元(其中大连德豪光电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477万元,大连德豪半导体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3万元),目前公司已收到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支付部分款项,付款进度落后于原《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2025年5月10日、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21)、《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多次通过正式函件(包括律师催告函等)、现场专人跟进、高层会谈、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书面协调等方式与对方及相关主管单位沟通交涉,敦促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尽快履行付款义务以及其担保方大连德泰控 股有限公司的担保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大追款力度,持续通过专人驻场对接、召开履约推进会、发送律师催告函等多种方式,及时跟进对方及担保方的履约情况。与此同时,公司仍保留按《资产转让协议》条款约定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大连市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子公司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标的资产”),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大连市产权交易所以评估价值6,783.42万元的转让价格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挂牌;因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推进子公司资产转让事宜顺利实施,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公开挂牌转让次数的议案》,同意增加标的资产的公开挂牌转让次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2025年11月15日、202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5)、《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58)、《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在大连市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期间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持续推进子公司相关资产的出售事宜,最终能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 (三)关于安徽锐拓增资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安徽锐拓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安徽省瑞丞光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池州国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其中瑞丞光电以现金3,000万元认购安徽锐拓新增注册资本739.8903万元,国创私募以现金2,000万元认购安徽锐拓新增注册资本493.2602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安徽锐拓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扩股后,安徽锐拓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033.1505万元,安徽锐拓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锐拓于2025年4月收到瑞丞光电增资款3,000万元,国创私募增资款2,000万元,于2025年5月完成工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战略投资者增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0)、《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3)。 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暨公司承担有条件回购义务对象发生变更的议案》。安徽锐拓股东瑞丞光电拟将其持有的安徽锐拓10.52%股权以3,000万元转让给国创私募,董事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并同意公司对国创私募本次受让的安徽锐拓股权承担有条件回购义务,控股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完成后,国创私募持有安徽锐拓17.53%股权,安徽锐拓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四)关于子公司与深圳安萤电子有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达成和解的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芜湖德豪润达于2009年起陆续开展LED全产业链业务,大连德豪光电、芜湖德豪润达在LED业务开展期间,曾与深圳安萤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萤”)存在LED产品经销、代理销售等业务合作,因公司于2019年关停芯片及显示屏业务板块,大连德豪光电、芜湖德豪润达与深圳安萤就个别账务结算、销售渠道网络转移补偿等事宜存在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2024年4月27日、2025年6月24日、2025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9)、《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59)。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芜湖德豪润达与深圳安萤、安萤电子有限公司(系深圳安萤母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泽恩,就LED业务合作期间产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达成一揽子和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暨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 目前,和解款项已支付,各方就LED业务合作期间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已结清,无其他任何未决争议与纠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