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1、公司国内各投产环保运营项目生产运营正常,昆山再生资源项目三炉两机投入试运行,重要参股项目宝鸡项目投入试运行。公司下属各垃圾处理项目(含各控股项目及宝鸡项目)一季度合计完成垃圾入库量346.68万吨,同比增长4.24%,完成上网电量9.90亿度,同比增长6.26%。龙港项目实现对外供蒸汽,扩大公司外供蒸汽规模。各垃圾焚烧项目取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超长期国债1,119.7万元,共销售绿证14.6万张。公司报告期内还实现海外环保市场突破,成功中标印尼巴厘岛项目和茂物项目,并与PT DANANTARA INVESTMENT MANAGEMENT签署合资协议,上述两 个项目合计设计日处理规模约3,000吨,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1.75亿美元。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PT WEIMING NUSANTARA ALPHA和PT WEIMING NUSANTARA GAMMA持有合资公司70%股份。 2、报告期内公司设备、EPC及服务收入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公司下属新材料生产企业嘉曼公司和伟明盛青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7亿元和5.93亿元(伟明盛青公司营业收入不包含在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中)。公司荣获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和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颁发的“2025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2025中国企业信用500强”和“2025中国民营企业信用100强”荣誉。 (二)报告期新设子公司情况 1、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温州伟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伟明环保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主营业务包括: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贸易经纪,离岸贸易经营,国内贸易代理,工程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等。 2、 公 司 于 新 加 坡 设 立 两 家 全 资 子 公 司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SINGAPORE)HOLDINGSPTE.LTD.和WEIMINGENVIRONMENTPROTECTION(SINGAPORE)INTERNATIONALPTE.LTD.,注册资本均为10,000新加坡元,主营各类商品批发、进出口贸易。 3、公司于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香港)有限公司(WEIMINGENVIRONMENTPROTECTION(HONGKONG)LIMITED),注册资本10,000港币,主营进出口贸易。 4、为拓展印尼业务,公司于印尼设立控股子公司PT WEIMING NUSANTARA ALPHA,授权资本16,800,000,000印尼盾,公司持股89%;设立控股子公司PT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授权资本10,000,000,000印尼盾,WEIMING(HONG KONG)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股99%,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SINGAPORE)HOLDINGS PTE.LTD.持股1%;设立控股子公 司PT WEIMING NUSANTARA BETA, 授 权 资 本10,000,000,000印 尼 盾 ,WEIMING ENVIRONMENTPROTECTION(HONGKONG)LIMITED持 股89%,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SINGAPORE)HOLDINGSPTE.LTD.持 股11%; 设 立 控 股 子 公 司PT WEIMING NUSANTARA GAMMA, 授 权 资 本16,800,000,000印尼盾,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HONGKONG)LIMITED持股8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