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认,尚未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5030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公司立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明确结论,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退市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31 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 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