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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7 财报 -
报告封面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高效完成前期项目带动销售收入大幅提升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大额应收回款滞后、支付的经营活动款项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度末下降,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81,959.14元,净利润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导致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控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公司实控人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公司实控人朱业胜先生持有的公司8,106,050股股份于2025年12月21日10时至2025年12月22日10时止通过司法拍卖成交,并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过户完成后,朱业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1,320,129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11.38%。本次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向新元”)因未能完全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赵保星申请破产清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区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万向新元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万向新元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1日、2026年1月23日、2026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及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70)《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2026-036)。 3、经北京万向新元向海淀区法院提交重整申请,海淀区法院认为北京万向新元具有一定的挽救价值和可能,可认定具备重整原因,于2026年3月6日裁定对北京万向新元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由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关于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暨法院批准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关于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