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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7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4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汪天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雪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甘小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0.77亿元,同比下降72.49%。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随着医药国家集采等一系列政策的不断推进,行业竞争持续加剧,特别是药品集采和医保谈判的常态化,仿制药价格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行业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进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总体业绩下滑。而且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天衡制药因同样受行业政策影响,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了评估,确认需计提商誉减值1.29亿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业绩出现下滑。业绩下滑主要系仿制药行业政策原因,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基本一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未来预计药品集采政策仍将继续推进,公司将积极参与集采相关工作,以维持市场份额。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努力开拓产品新市场和渠道,积极探索市场开发与合作,全面推行降本增效举措以保持公司业绩稳定。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89,712,38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8第五节重要事项..................................................................................................................................................4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9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4第八节财务报告..................................................................................................................................................6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天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甘小丽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天祥签名的2025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药品、生物制品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化学制药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拥有药品研发、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生产和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布局,产品涉及抗生素类、抗肿瘤类、特色专科药类等多个类别药品,销售业务覆盖国内大多数省份,同时有产品出口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集团采购部,统一负责采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需各类物资,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研发仪器等。采取“以产定购模式”,采购部门根据各单位及各部门生产计划及申购计划,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编制采购计划报批后实施。 采购原则以质量第一,经质检合格后,采购部根据供应商资质、报价、区位、售后服务等情况综合判断确定供应商。公司建有原材料供应商评价与档案制度,并与产品质量优良、信誉好的供应商确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集团采购模式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各公司计划调度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和实际订单情况、库存情况,制定和调整季度或月生产计划报批后实施。各公司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质量保证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监控、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药品进行检验,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废水、废液管理。 公司部分子公司除自主生产制剂药品外,也作为受托方接受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进行药品加工。 3、销售模式 公司各子公司设有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管理、市场策划、招投标等工作,销售产品涉及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 (1)医药中间体、原料药销售模式 公司各子公司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在国内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即由公司直接供应给原料药或制剂生产厂家。在出口的销售模式主要为通过具备出口业务资质的子公司直接同国外采购方签订销售合同,产品经检验合格、履行报关程序后出口销售至国外。 (2)制剂的销售模式 公司化学制剂产品主要为处方药,以各类医院为目标终端市场。在销售方式上以专门负责药品经销业务的子公司和经销商代理相结合的模式为主。随着“两票制”政策的推进,公司制剂类产品逐步增加自主销售模式,减少代理商销售模式,即由公司作为药品生产厂家直接将药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院。对于集采类药品,公司按照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执行供货。 4、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生产一代、开发一代、预研一代、储备一代”的科研方针,坚持“自主创新为主,产学研合作与产品引进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保持研发工作的连续性和前瞻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研发项目46项。公司主要以服务公司产品战略为目的开展对外研发合作,分为无销售权益分享的合作研发和有销售权益分享的合作研发。其中无销售权益分享的研发合作系公司通过委托医药研发企业开展研发,签订药品技术开发合同,公司支付相应费用获得相应权益,并获得药品上市后全部的销售权益。有销售权益分享的合作研发,即公司与研发服务企业联合开发药物,双方按照一定的投资比例进行联合投资,共同负责药物研发工作,公司按合同支付一定的研发费用,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药品上市后的销售权益。 (四)报告期内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17.3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7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2.49%。报告期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因素为药品集采政策持续推行,仿制药中标价格大幅下降,行业利润空间承压,同时公司子公司天衡制药计提商誉减值1.29亿元,从而导致公司2025年度总体经营业绩下滑。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药品、生物制品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退出国家《医保目录》的情形,新增纳入目录品种情况如下: 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研发进展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概况 福安药业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人口老龄化、医疗需求持续增长以及国家创新战略的推动下,医药制造业持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2025年,医药行业在经历结构性调整后,增长逻辑更加清晰。国家政策全面聚焦于创新驱动、质量升级与国际接轨。一方面,对创新药的研发激励和市场准入支持达到新高度,旨在解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另一方面,对仿制药的质量和成本控制提出了更精细化要求。在“三医”联动改革深化背景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地,引导资源向临床价值高的产品倾斜。2025年,国家优化集采规则,从“唯低价”转向“质量与供应并重”,明确了创新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