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6-027 证券代码:00251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本公司按享有合营企业非经常性损益的份额计算的部分。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现为5%以上股东)于2025年9月5日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启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沈介良先生于2026年1月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质押给株洲启创并完成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董事会完成换届工作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名及独立董事3名,与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等相关议案。至此,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完成,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3、公司完成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取得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地由“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变更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奔腾路66号株洲汽博园服务中心1栋11层1101号”;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龚旭东”变更为“刘娟”。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4、下属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全资孙公司常州旷达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2025年-2027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