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5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注:1、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营业收入32,112.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2.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8.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32.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13%。主要系行业集采、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的销量与价格均有所下滑。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22.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2.07%,主要系回款下降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适用不适用 1、公司获批《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及《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2026年1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绿十字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绿十字(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3个规格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年2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人凝血因子Ⅸ《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智能工厂建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工期调整事项的议案》。通过对项目投资重新优化梳理,实施分批建设、分批投入策略,有效降低资金占用,减少固定资产闲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对照2025年3月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无菌药品附录(征求意见稿)和2025年9月发布的《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施工与验收标准》,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结合2025年5月发布的《已上市血液制品生产场地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工艺验证批试生产安排。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拟延后3个月,预计于2026年6月建成,并于2028年6月在生产场地变更获批后正式投产。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工期调整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公司智能工厂项目已完成主建筑单体装饰装修、机电净化工程及工艺设备安装。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智能工厂项目建设,为打造“领航级”智能工厂迈出坚实步伐。 3、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自2026年1月1日,除符合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药品外,一般生物制品不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生物制品的主要产品增值税税率由3%调整为1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