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减少,主要系传统节日假期,叠加公司主动适应人工智能带来的产业变革,增加转型期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主要系原材料价格波动、备货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前期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 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2,248,103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2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52,941,177股变更为1,035,189,280股。具体内容请广大投资者参考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68.57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45日内。具体内容请广大投资者参考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