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新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执行进展情况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案件是公司重要历史遗留案件,公司于2026年2月收到了广州农商行发送的《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该行与鄂尔多斯市赛蒙特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蒙特尔”)签署了《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案涉债权转让给了赛蒙特尔。 2026年4月21日,公司与赛蒙特尔、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签署《债权债务和解三方协议》。上述协议主要约定:公司与赛蒙特尔就原债务达成和解,和解债务金额为人民币591,562,694.75元;伊泰集团自愿加入和解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和解债务;和解债务履行完毕后,原债务全部归于消灭。 2.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原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案件再审审查进展情况 2026年3月,公司先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最高法民申5447号、(2025)最高法民申5454号《应诉通知书》。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民终416号、(2024)川民终417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令不得追加公司为另案被执行人。四川信托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正处于再审审查阶段。如果公司在该两案中再审败诉,并被追加为另案被执行人,将在对合盛源的6亿元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公司正在积极应对该两案再审审查程序,将全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张钧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前波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公司负责人:张钧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前波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