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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4 财报 -
报告封面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溧阳 经济开发区投资人民币2.8亿元,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新能源汽车流体管路系统智能化工厂。2023年9月8日,项目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溧阳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完工,正在装修装饰之中,预计2026年上半年完成过渡厂房设备搬迁并投产。 2、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在重庆市江北区投资人民币4.69亿元,建设溯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储能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处于有序建设之中。 3、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同》,在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投资人民币3亿元,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新能源汽车流体系统智能化工厂及芜湖研发中心。2024年11月28日,项目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4、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同意全资子公司柳州溯联塑胶有限公司与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投资人民币2.5亿元,建设新能源汽车管路集成系统智能工厂(华南基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5、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在重庆市江北区投资人民币2.01亿元,建设智能算力液冷研发中心及电池热管理系统研发生产基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办理开工建设前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