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85转债代码:113640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汪静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股份总数194,399,183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60,000股后的总股本194,239,18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926,105.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28%。 2、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股份总数194,399,183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60,000股后的总股本194,239,183股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第六条第四款“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相关陈述。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0第五节重要事项.............................................................69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7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96第八节财务报告.............................................................99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说明:本期虽因新产线投产导致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有所增加以及医药中间体业务有所亏损,但受益于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新增产能逐步释放,主要产品销售规模稳步增长,且全球农化景气度提升,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回升,整体带动本期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提升,经营业绩显著改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说明: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及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大幅改善。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农药类产品主要包括百菌清、嘧菌酯、除虫脲、氟啶胺、氟酰胺、霜脲氰、啶酰菌胺等农药原药、农药制剂及其他农药类产品。其他农药类产品主要包括四氯-2-氰基吡啶、四氯对苯二甲腈、对氯苯硼酸等农药中间体。 阻燃剂类产品包括十溴二苯乙烷、溴化聚苯乙烯、三聚氰胺聚磷酸盐、阻燃母粒和其他阻燃剂类产品。其他阻燃剂类产品主要包括二苯基乙烷等阻燃剂中间体。 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类主要为氢溴酸、医药中间体等产品。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大部分原辅材料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少部分原辅材料向经销商采购。为保障采购质量与供应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健全的采购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完善的原材料检验、检测及验证制度,同时搭建了稳定的主要原辅材料供应渠道,从源头把控采购环节的规范性与可靠性。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环节都在子、孙公司实施。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实际库存情况制定产品生产计划,并在满足客户订单和安全库存的前提下依托自身生产能力自主生产。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测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予以执行。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农药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其合理使用是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质量的关键途径,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手段之一。2025年,农药市场需求逐步回温,行业产能优化调整持续深化,我国农药行业正加速迈向稳健、绿色、规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作为全球农药供应核心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强化。 根据AgbioInvestor数据,2024年全球作物保护市场规模达700.61亿美元。从区域市场格局来看,成熟市场持续承压,新兴市场增长潜力显著。北美、欧洲等成熟市场受作物种植成本高、气候异常等多重因素影响,销售额出现不同程度下滑;而巴西依托大豆、玉米、甘蔗、咖啡等主要作物的强劲需求,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作物保护产品市场,1.7%的年复合增长率直观反映了巴西农业的持续扩张态势,2024年该地区市场规模达143亿美元。步入2025年,全球杀菌剂市场呈现稳健增长态势,2025年全球杀菌剂市场规模已达197.04亿美元,同比增长3.15%,预计到2028年将增至229.42亿美元。在人口增长带来的粮食需求持续攀升、气候变化导致的病虫害频发加剧以及转基因作物推广普及等多重背景下,全球作物保护市场整体仍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 市场供需与价格方面,2025年农药行业呈现总量筑底、结构分化的运行格局。其中,杀菌剂市场整体表现为平稳、强者恒强,受产能过剩与需求疲软双重压制,大宗品种价格长期处于低位徘徊,仅少数高效、特色产品凭借供需错配优势实现阶段性上涨。2025年全年杀菌剂价格指数整体先稳后降,9月指数为85.05,环比下降0.70%,同比增长2.58%,多数大宗品种价格波动幅度控制在±2%区间内。具体来看,2025年百菌清价格走势呈现“上半年稳步回升、下半年加速冲高、年底高位持稳”的清晰轨迹,全年涨幅显著,核心驱动力源于供给端的不可逆收缩与需求端的刚性支撑。 政策层面,行业监管持续收紧,规范化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2024年2月1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正式实施,禁限用农药目录同步修 订,有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农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2026年3月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正式实施,该标准新制定残留限量370项、修订23项,共覆盖585种农药的10749项最大残留限量,进一步完善了农药使用监管体系,为农业生产科学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提供了更坚实的支撑。 2025年以来,行业法规体系持续完善,为行业规范发展注入新动力。2025年6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925号公告,针对《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新增4条重要要求和管理措施,7月31日农业农村部负责人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该公告进行详细解读,助力从业人员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其中,925号公告明确的“一证一品”要求,规定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标注的商标需保持一致,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种植户合法权益。2025年7月1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3号令,决定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该号令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落实上述法规要求,农业农村部后续印发相关通知,进一步细化农药登记信息管理、委托生产监管、互联网经营备案等具体要求,明确原药(母药)不得委托生产,严厉打击出租、出借登记证等违规行为。此外,2025年12月,农业农村部部署2026年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制定负面清单、加大抽检力度、强化跨部门联动等举措,规范互联网农药经营秩序。这些法规的修订完善与落地实施,对农药生产、流通全环节产生深远影响,将加速行业整合洗牌,推动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助力规模农药企业实现更健康、更快速的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作为全球农药供需产业链的核心支柱,2020—2025年全球农药供应高度依赖中国,出口趋势直接映射全球库存周期。2025年,我国农药出口实现量额双位数增长,其中制剂出口占比持续提升至54%,出口结构不断优化,产品直接服务于巴西、阿根廷等南美“世界粮仓”及全球主要农业产区,为全球粮食安全提供了稳定支撑。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