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9,055,644.26元,增幅48.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本报告期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9,309,237.55元,增幅53.1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付原料款较期初增加所致。3、本报告期合同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1,391,667.33元,降幅36.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质保金较期初减少所致。4、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1,485,404.80元,增幅51.2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金额较大。5、本报告期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4,104,294.83元,增幅100.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6、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9,644,233.76元,降幅43.76%,主要原因是2025年计提的年终奖在2026年年初发放。7、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34,170.95元,增幅100.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收货款对应的增值税增加所致。8、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4,478,873.45元,降幅69.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权益法确认的沧州银行其他综合收益为负所致。9、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06,457.22元,降幅35.8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金融工具计提的减值准备较去年同期减少。10、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9,771,695.71元,去年同期为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对存货、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所致。11、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192,274.42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确认了张庄子工业园区处置收益,本年同期无。12、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1,648,505.27元,增幅62.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权益法确认的沧州银行其他综合收益金额增加。13、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4,475,255.52元,增幅34.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14、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23,787,556.92元,降幅57.62%,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收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金额较大。15、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040.00元,降幅76.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机器设备收到的现金减少。16、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50,644.75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收回了青岛捷高处置款,本年同期无。17、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9,757,750.24元,增幅340.4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项目付款增加所致。18、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36,100,000.00元,增幅70.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19、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58,400,000.00元,增幅433.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20、本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147,490.89元,增幅42.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注:上述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分析中的“本报告期”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桂亭先生于2025年12月15日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在广州市签署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桂亭于立辉赵明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东塑集团、于桂亭先生、于立辉先生和赵明先生分别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广州轻工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塑集团持有的公司166,539,465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股份数量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10.10%,同时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的公司剩余159,609,160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9.6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轻工,广州轻工通过直接持股联合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19.78%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于2026年2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广州轻工,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