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因公司于2025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报告期内股权支付费用为3,734.19万元,影响公司净利润3,174.06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5.41万元。 若剔除前述股权支付费用的影响,则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22.63万元,同比增长38.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58.92万元,同比增长38.23%。 2、报告期内,公司确认汇兑收益-759.56万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528.00万元,同比减少1,287.5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发放年终奖约2,318万元,上年同期2,165万元,同比增加153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22亿元,同比增长约4.97%,其中:P&S主营业务收入5.96亿元,同比减少4.79%;SMC主营业务收入2.42亿元,同比增长约27.37%;MIM主营业务收入6.84亿元,同比增长约7.89%。 以上具体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益2,492,085.41元。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莞”)、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富精”)、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34.7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华莞和宁波富精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2.81%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华莞和宁波富精同意就上海富驰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一定期间内的业绩进行承诺,同意就实际业绩不足的部分进行补偿,并于2026年3月4日与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更新后补充提交,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及有关各方已完成本次交易加期审计等工作,并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就报告期变动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更新材料后重新提交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公司及本次交易各方就分别于2023年9月28日、2025年4月24日、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达成补充约定,并于2026年4月16日签订了《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四)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1,383,4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9,415,043.1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5.35%,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公司2025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外,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授权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如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即:2026年1月-6月实现盈利,且截至最近一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的以前年度结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足够本次分配,以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2026年实施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10元人民币(含税)。如在上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要满足相应前提条件情况下,方可按规划方案实施,具体能否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亚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