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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东方明珠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1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063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宋炯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为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37,046,976.21元(含税)。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中实施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8,094,990.85元(含税)。上述预计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86,538,303.5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63第五节重要事项......................................................................................................................................8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2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07第八节财务报告....................................................................................................................................108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智慧广电生态体系,持续推进媒体融合及产业融合,同时顺应数字化发展新趋势,持续推动产业创新和业务升级。公司依托亿级规模用户,联手SMG,立足智慧广电业务及文化消费业务,通过创新产品体系、拓展营销渠道、提升数字化能力、提高智慧化和精细化运营水平等方式,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文娱消费产品及服务,以满足广大用户不断增长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及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形成以融合媒体、智慧广电5G为主的智慧广电业务,以及以零售、文旅、文化地产为主的文化消费业务,具体如下: (1)智慧广电业务 1)融合媒体业务 业务涵盖内容生产、运营、媒体渠道业务(互联网平台运营、IPTV渠道运营、有线电视运营等)。 紧跟智慧广电转型发展契机,构建全媒体生态竞争能力。融合媒体业务以全媒体渠道矩阵为核心,整合产品、内容、服务等核心资源,加快打造一系列多终端、多形态、多功能的融合媒体平台产品,以“内容+产品和服务”的模式,为用户提供优质生活方式的解决方案,探索广电媒体融合转型的新模式。同时,坚持持续输出优质内容,以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2)智慧广电5G业务 以广电5G网络为主要载体,智慧广电5G业务同时发力C端用户市场和政企业务市场。结合自身积累的文化传媒娱乐运营优势和用户基础,形成以5G网络和技术为核心的融合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快速推进5G用户的发展,并不断提升C端用户的通讯及文娱消费体验,同时为政企用户提供有效的行业解决方案,努力实现向全业务运营商的转型发展。 (2)文化消费业务 1)文化旅游业务 公司拥有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东方滨江大酒店)、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东方绿舟等多个上海稀缺标志性文化旅游资源,一方面通过观光游览、浦江游览、酒店餐饮、会务会展、现场演艺、国际国内旅游、度假休闲、户外拓展等文化旅游业务满足用户的文旅需求,并通过持续整合内外部优质文旅资源,打造沉浸式演出、场景式体验、线下赛事等一系列线下创新项目持续升级产品及运营模式,提升用户体验;另一方面,通过加快数字化建设,提升运营能级,升级文化消费业务模式,并实现业务间的有效联动。2)零售业务 公司以数字化为核心手段,围绕用户需求,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发展。公司零售业务以视频为主要传播方式,通过配套内容的商品体系和供应链构建,实现内容产品的商业价值变现;同时聚焦数据与流量的价值创新,构建媒体网络的价值体系,通过升级智慧运营场景,用内容产品重构连接力,实现品效合一。 3)文化地产业务 作为公司传媒产业发展基座,立足文化传媒产业优势,在上海地区打造多个智慧文化产业集聚区,并提供相应的文化产业配套服务,为各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战略布局空间,成为公司全产业链聚合发展的落脚点。 2、公司的市场地位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 公司作为大型国有文化传媒上市企业,蝉联“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前百家企业”,并连续14年入选“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全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平台,运营上海地区广电5G网络服务,拥有上海地区独具特色的文化消费资源,汇聚视频内容、广告、游戏、购物、教育等多元内容及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全产业链布局与一体化运营能力,并实现广泛的用户覆盖,在当前流量见顶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的业务及能力有利于低成本触达用户,并通过数字化赋能加强用户运营、丰富商业化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挖掘用户价值,实现产业价值最大化。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党和国家积极推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强调文化与科技结合,培育新型文化形态 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全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的战略部署,明确要求构建全媒体生产传播机制、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为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和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提供方向指引。中央宣传部持续推动全媒体传播建设工程,以互联网思维重构资源配置模式,引导主流媒体主力军全面挺进网络主战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深化智慧广电战略实施,推动上海成为全国广电媒体改革创新标杆;上海市委十二届五次会议明确“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集团”目标;2025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培育壮大微短剧、元宇宙等新型文化业态,从多维度赋能传媒产业,前瞻布局未来行业。 2、智慧广电行业生态加速升级,用户体验持续提升,大屏内容生态不断丰富,成为家庭数字生活核心入口 报告期内,智慧广电行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行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用户体验持续提升。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5年末,全国互联网电视(IPTV、OTT)用户数达4.08亿户,全年净增59.1万户,用户规模继续扩大;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卫视频道节目收视总规模7824亿人次,同 比上涨9.9%,累计收视总时长1534亿小时,政策“组合拳”成效显著;大屏内容生态不断丰富,成为家庭数字生活核心入口。 技术融合创新成为行业发展核心引擎,全行业加速推进媒体深度融合,AI生成内容(AIGC)技术广泛应用于新闻采编、影视制作、内容分发等环节,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显著提升,形成“主流舆论+产业运营”双轮驱动的发展新格局。广电5G业务实现规模化发展,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全国广电5G用户接近4000万户,政企业务收入占比提升,在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文旅等领域形成成熟解决方案;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化、IP化”改造全面推进,全国有线电视实际用户数在经历多年波动后逐步趋稳,智慧家庭融合业务渗透率提升,有望进一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