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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8832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黄源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1亿元,同比增长66.66%;归母净利润1.28亿元,已实现年度扭亏为盈,但尚不足以弥补历史年度累计亏损;因此,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时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等各方面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2,629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43,718.5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7,909,973.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4,933,275.65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5,971,553.64元,即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115,971,553.6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本公司为红筹企业□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62第五节重要事项............................................................................................................................9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29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40第八节财务报告..........................................................................................................................141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2、杨赫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现已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和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和发行上市申请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已委派马思翀先生接替杨赫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及保荐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奥比中光成立于2013年,专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时代打造“机器人之眼”和“机器人与AI视觉产业中台”,致力于让所有终端都能更好地看懂世界。 公司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3D视觉传感器是由深度引擎芯片、深度引擎算法、通用或专用感光芯片、专用光学系统、驱动及固件等组成的精密光学测量系统,可以采集并输出“人体、物体和空间”的三维信息;消费级应用设备是基于3D视觉传感器的功能特点,结合特定消费级场景应用需求,设计并开发的一体化设备产品;工业级应用设备是面向工业领域高精密检测、测量需求,应用工业三维测量技术设计并开发的一体化成套设备。 成立以来,公司凭借出色的产品研发能力、百万级的产品量产保障及快速的服务响应能力,已在下游客户资源方面积累了一批行业龙头客户并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且在一些细分行业逐步成为行业客户的标配产品。公司持续孵化和拓展新的3D视觉感知产品系列,在生物识别、机器人、三维扫描(3D打印)、AIoT、工业三维测量等市场上实现了多项具有代表性的商业应用,已成为全球3D视觉传感器的重要供应商之一。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3D视觉传感器能够让智能终端具备3D视觉感知能力,从而使得智能终端由“看清世界”到“看懂世界”进化。3D视觉感知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应用领域仍在不断拓宽,行业经历了起步、初级发展时期,正迎来快速增长时期。近年来,随着底层元器件、核心算法等技术的快速发展,3D视觉感知技术经历了从工业级向消费级拓展的过程,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和迭代,让大规模产业化应用成为可能;同时随着国家层面不断出台支持政策,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产业商业化成熟度不断提高,推动着3D视觉感知技术及产品逐步向生物识别、AIoT、机器人、三维扫描(3D打印)、消费电子、工业视觉等多个领域拓展。3D视觉感知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产业链日趋完善。 据法国市场研究与战略咨询公司YoleIntelligence报告显示,全球3D视觉感知市场规模预计到2028年将达到172亿美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通用料件和定制料件。 公司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市场需求预测并结合采购周期情况进行备货采购,不断提高采购安排的合理性,保障供应链的效率和安全。 通用料件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通用感光芯片等,由公司根据3D视觉感知产品的技术需求进行选型,通过系统化测试后进行批量采购。 定制料件主要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由公司自主设计开发后,再采取Fabless模式委托专业代工厂生产,主要包括深度引擎芯片及iToF感光芯片等自研芯片;第二类是由公司提供功能规划、产品技术参数等需求,再由供应商提供定制化样品,通过系统化测试迭代后进行批量采购,主要包括激光发射器、衍射光学元件等光学器件;第三类是由公司设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图纸,再由供应商提供定制化生产,主要包括结构件、PCB板等。 2、生产模式 公司3D视觉传感器产品的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激光投影模组组装、RGB成像模组组装、IR成像模组组装、成品组装及测试等环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内部生产的方式,结合客户订单需求及销售订单预测进行生产。 公司消费级应用设备主要采用内部生产和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结合客户订单需求及销售订单预测进行生产。 公司工业级应用设备主要采用自主加工生产方式,产品完成设计、开发后,定制化采购零部件,并自主完成软硬件组装及调试。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向境内外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