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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18 财报 -
报告封面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Kuok Khoon Hong(郭孔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Loke MunYee(陆玟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亚欣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包括:1、行业竞争带来的风险;2、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3、国家食用植物油行业政策变动风险;4、原材料行业政策变动风险;5、下游需求波动风险;6、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7、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8、衍生品交易风险;9、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风险;10、经营业绩波动风险;11、存货余额较大风险;12、汇率风险;13、所得税税收优惠及其他税务政策变化风险;14、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风险;15、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16、地缘冲突和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17、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18、舆情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之“((三)风险因素”,对风险进行了详细描述并提出了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421,591,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3第五节重要事项........................................................................................................87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26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32第八节(财务报告.....................................................................................................13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文本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注:上述表格中2024年的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已按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1.26亿元,同比增长2.87%;利润总额48.89亿元,同比增长3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3亿元,同比增长26.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45亿元,同比增长193.68%。如不考虑以下第(4)点预计诉讼损失的计提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56.92亿元,同比增长55.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6亿元,同比增长55.31%。本次损失计提涉及的诉讼均为一审判决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进行的会计处理,尽管公司确认了预计负债损失,但公司及子公司不认可一审判决结果,子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判决未生效,案件在二审审理之中。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如下: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主要是因为厨房食品、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的销量较去年均有所增加。 (2)厨房食品 报告期内,厨房食品的销量及利润同比增长。销量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新工厂产能释放的影响,以及公司销售渠道和网络的持续拓展。利润的增长,则主要得益于面粉和大米业务的业绩较上年明显改善,面粉和大米的业绩改善主要归因于原料价格同比下降以及良好的原料采购和产品营销策略。同时,部分新业务板块经营情况逐步改善。 (3)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 报告期内,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整体板块的销量和利润均有所增长。销量的增长主要得益于良好的下游养殖业市场需求、豆粕在饲料配方中的高性价比以及公司在饲料原料销售渠道的持续性优势。同时,饲料原料业务的利润同比增长,主要是大豆压榨利润上涨,一方面本年度国内下游养殖行业需求良好,支撑了豆粕的价格走势,叠加了公司产品销售节奏较好;另一方面,2024/2025年度南美大豆供应充足,前三季度大豆采购成本同比有所降低,尽管四季度大豆采购成本有所增加,但是全年大豆压榨利润仍然好于去年。 (4)预计诉讼损失的计提及所涉案件的进展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除上述原因外,还包含公司下属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益海”)和东莞市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富之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确认的相关诉讼的预计负债损失。相关诉讼进展及确认的预计负债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于2025年11月19日收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广州益海被判决构成合同诈骗罪帮助犯,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并需对被害单位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文”)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8.81亿元与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惠嘉”)承担共同退赔责任。广州益海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案在二审审理中,目前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同时本集团结合辩护律师的意见以及广州益海就本案先后委托的十位权威刑法学专家的法律论证一致认为,广州益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帮助犯。但广州益海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确认了预计负债。广州益海结合辩护律师及专家律师的意见认为,广州益海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对外依法承担独立法人责任,广州益海以其独立的财产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已有判例中的退赔责任的法律边界,广州益海合理估计其仅能根据其资产、财务状况承担法律责任,广州益海依据其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总额人民币2.61亿元对预计负债做出合理估计,全额计提并列报于其他流动负债,导致公司2025年年度净利润减少约人民币2.61亿元。 尽管广州益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确认了本次预计负债,但广州益海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均根本错误,本案是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内外勾结、共同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并掩盖近十年后,企图将巨额损失非法转嫁给广州益海。广州益海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将穷尽法律所赋予的全部途径和手段以澄清真相,维护广州益海的合法权益。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刑事起诉书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和《关于下属子公司刑事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2)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洪梅税务分局(以下简称“洪梅税务分局”)于2023年11月向公司下属子公司东莞富之源作出东税洪梅处[2023]1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认定东莞富之源对免税项目菜粕等对应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不准确。东莞富之源对《决定书》持有异议,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东莞富之源于2025年6月24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判决书》,驳回东莞富之源的诉讼请求,东莞富之源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本案在二审审理中,目前一审判决并未生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东莞富之源将依据洪梅税务分局的《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认定和计算的2012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少计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至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并同步将补缴的增值税附加税税款及滞纳金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公司2025年年度净利润减少约人民币4.72亿元。 尽管东莞富之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确认了本次预计负债,但东莞富之源仍认为《决定书》及一审判决违反税收法定原则和行政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公司结合外部法律专家及税务专家的意见认为,东莞富之源的增值税处理没有违反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相关税务处理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案件的基本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之“(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之“A.纳税争议”。 前述诉讼案件目前均在二审过程中,二审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产生于正常经营活动中用来管理商品价格和外汇风险的衍生工具、结构性存款和权益性金融资产的损益、以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其中的衍生工具因未完全满足套期会计的要求,因此在会计角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从业务角度,所有期货损益的已实现部分应计入主营业务毛利,未实现部分应随着未来现货销售而同步计入主营业务毛利。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