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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17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8万股,使用资金总额1,068.6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另外,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有机硅行业,细分领域为功能性硅烷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5月21日),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公司行业主要发展政策 1、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5年执行),把高纯电子级硅烷、功能性硅烷偶联剂、特种硅烷开展与生产列为鼓励类; 2、《新材料产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年),将功能性硅烷纳入关键战略材料,重点支持电子级、光伏级、锂电级产品; 3、202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将多种有机硅产品、硅基新材料、气凝胶等高端新材料纳入鼓励类,吸引外资投向技术升级与产业链延伸。 4、2025年7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中明确提出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为有机硅行业“反内卷”定调。 5、2025年9月,国家发改委和市场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正式发文遏制低于成本价销售、无序低价竞争,为行业自律提供制度依据。 综上所述,中国有机硅行业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持续发展,明确了行业发展方向,提高了企业自主经营的信心,为企业经营创造了有利环境。 (2)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有机硅市场调查与行业前景预测专题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底,中国有机硅产能达344万吨,占全球的76%,中国已成为全球有机硅最大的生产国,2025年中国有机硅产能达到370万吨。 功能性硅烷是现代有机高分子工业及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不可缺少的配套化学助剂。近年来,随着光伏、复合材料、新能源汽车、气凝胶等新兴产业的崛起,功能性硅烷的市场需求持续扩大。 根据GlobalMarketInsights(GMI)《SilanesMarket2025》,全球功能性硅烷行业市场规模约为16.5亿美元,全球市场年均复合增速为5%-6.8%。按照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CAFSI)《2025年中国有机硅产业发展白皮书》统计,全球功能性硅烷总产能约为110-120万吨,其中国内产能约为70-75万吨,2025年国内总产量为44-50万吨,其中含硫硅烷占28%,氨基/环氧基硅烷占25%,乙烯基硅烷占18%,其他特种硅烷29%。 目前功能性硅烷行业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中国主导全球产能。由于中国的资源优势及巨大的市场需求,世界主要有机硅企业加快了在中国的投资,全球有机硅生产中心向中国转移,并形成上下游一体化格局,中国有机硅产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同时,随着中国有机硅产能不断扩大,有机硅市场竞争日趋充分,外国公司基本放弃了新建大规模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转而重点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有机硅市场调查与行业前景预测专题研究报告》,2025年中国有机硅产能将达到370万吨,占全球的77%,其中功能性硅烷中国产能全球占比超过60%; 2、结构性过剩与高端短缺并存。普通级硅烷产能过剩,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已接近生产成本,行业企业出现亏损;高端硅烷(电子/光伏/锂电级)严重短缺、进口依赖度高,与国际厂商相比,我国有机硅终端应用型产品在一些领域仍然具有技术与性能的差距,高端产品仍依赖进口,存在大而不强的现象。 3、政策+环保倒逼产业升级。根据《有机硅行业规范条件(2025版)》要求,抬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另外随着GB39728-2025等环保法规的实施,也加快了产业的升级。国家产业政策“扶优汰劣”+环保“硬约束”双轮驱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绿色+高端”高质量升级,落后产能加速出清、龙头强者恒强、国产替代提速。 4、行业加速整合,头部企业集中度越来越高。结构性过剩+环保硬约束+高端竞争三重压力叠加,行业进入“出清+并购+扩高端”的整合快车道,行业集中度趋势明显,行业龙头企业强者恒强,中小厂加速退出,中国主导全球供给格局。根据智研咨询《2025-2031年中国功能性硅烷行业市场竞争现状及发展前景研判报告》,国内行业CR5集中度为60%左右; 5、从技术发展看,功能性硅烷行业正朝着高性能、低毒环保方向发展。在中国“双碳”政策推动下,低VOC和可降解硅烷产品将成为未来技术突破的重点。 6、从下游应用看,下游光伏、新能源汽车、复合材料等领域持续拉动需求,其中光伏用硅烷交联剂和复合材料用偶联剂需求增长尤为显著。在橡胶加工领域,绿色轮胎的普及拉动含硫硅烷 需求;风电行业以及航空航天的发展,增加了功能性硅烷在复合材料领域的用量。 7、从政策门槛看,由于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行,功能性硅烷行业在爆发式的增长后出现了明显的整合,部分小企业陆续退出,国内落后产能正在逐步出清,行业整合趋势开始显现,主要产能开始向大型硅烷生产企业集中。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龙头企业一体化生产优势逐步显现,市场竞争力得以加强,行业集中度提高增强了头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总体来说,在有机硅产业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功能性硅烷行业呈现出产品多元化和一体化深加工的发展趋势。国内新增产能主要为两个方向,一是横向扩展产品线,从普通产品扩展至特种硅烷、高端硅烷产品;二是向上拓展原材料或向下拓展高附加值新兴应用领域。未来,行业集中度提升的同时,头部企业一体化程度、专精尖程度也将进一步提升。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我国含硫硅烷制造细分行业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根据《中国硅产业年鉴(2014)》的统计,公司为国内功能性硅烷行业龙头企业之一,行业排名前三。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认定,公司含硫硅烷偶联剂连续多年在全球和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位列第一。同时,公司顺利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的复核并取得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证书(2023年-202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及其他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我国功能性硅烷制造细分行业中具备循环经济体系及世界领先产业规模的企业之一。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基础经济联合会评定,公司连续两次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19年-2022年,2023年-2025年)。公司与境内外大型轮胎制造商韩泰轮胎、德国马牌轮胎、固特异轮胎、锦湖轮胎、普利司通轮胎、米其林轮胎等建立了长期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行业地位突出。 (2)经营模式 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通常会结合市场供需、客户需求预测及在手订单情况,由生产部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组织生产,并通知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订单完成情况,实时变更物料采购计划、调整生产顺序,协调生产资源配备,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公司通常还会在客户订单基础上,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以备客户的额外需要。 销售模式: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方式,销售区域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 公司利用经销商销售产品的主要原因是境内外客户拓展及日常联络需要专业人员进行,而公司营销人员数量目前有限;同时,部分境内外客户为控制自身库存规模、加快存货流转,会要求供应商就近设置仓库以保证快速供货能力。 采购模式:公司产品的原料主要包括硅块、氯丙烯、无水乙醇、炭黑。采购部每月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原料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以向生产商直采及向贸易商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不同原料,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确保原料供应充足、采购价格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全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39,012.2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78.31万元,同比减少11,491.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5,803.04万元,同比减少11,985.77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