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黄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惠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母公司净利润1,605,888,163.05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0,588,816.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9,147,076.14元,分配2024年度红利788,688,220.6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307,713,361.00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178,044,841.28元。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25年底总股本2,821,234,9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预计分配1,043,856,929.65元(含税)。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包括电力市场量价竞争加剧风险、地缘政治及市场风险、工程安全、进度、质量和造价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8第五节重要事项............................................................................................................................6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4第八节财务报告............................................................................................................................99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注1: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本年永续债利息30,813.69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永续债本金1,369,506.00万元以及永续债利息6,325.46万元。 注2:本期在计算每股收益指标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减了本年永续债利息30,813.69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上海电力致力于做绿色低碳行动的先行者和示范者,是集清洁能源、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科技研发、现代电力供应和服务业于一体的创新型、国际化现代能源企业,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 之一国家电投集团旗下最主要的上市公司之一,也是上海市最主要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和上海市最大的供热企业。 2025年度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632.13万千瓦,清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62.59%,其中:煤电984.80万千瓦、占比37.41%, 气电382.51万千瓦、占比14.53%,风电539.81万千瓦、占比20.51%,光伏发电725.01万千瓦、占比27.55%。 煤电板块形成了60万千瓦、100万千瓦为主的燃煤机组系列,涵盖了超临界、超超临界参数等级。气电板块形成了E、F、H级燃气轮机以及分布式供能小型内燃机等燃机系列,运行绩效优秀。新能源装机1264.82万千瓦。公司境内在运机组广泛分布在全国24个省市,其中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装机占境内装机比例79.34%。国际化发展成效显著,境外项目在运装机容量213.37万千瓦,拥有土耳其、马耳他、匈牙利、日本等一批高质量项目。 2025年1-12月,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782.32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41%,其中煤电完成510.0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87%,气电完成78.0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22%,风电完成115.0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9.05%,光伏发电完成79.13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3.58%;上网电量749.60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42%。2025年1-12月份,市场燃料价格有所下降,公司合并口径入炉标煤单价(含税)966.98元/吨,同比下降13.10%。 2.热力业务 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在沪机组供热量约占上海公用电厂供热量的一半。公司售热业务主要集中于上海地区,热力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所属漕泾热电、漕泾电厂、外高桥发电等电厂,主要服务对象为重点工业企业。公司热电联供机组容量较大、效率较高,处于国内外同类设备先进水平。2025年度,公司供热量2166.16万吉焦,同比增长8.95%。3.新兴产业 公司新兴产业多点布局,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吴泾独立储能项目于2025年全容量并网。公司稳步推进综合智慧能源,上海前滩、世博、西岸、临港机场南片区(一期)能源站已投运,供能面积400万平方米。上海长兴岛CCUS创新示范项目连续稳定运行,已累计捕集二氧化碳超16万吨,创造并保持了火电行业碳捕集与利用装置连续运行的最长记录,成为老旧煤电机组转型发展的成功实践案例。漕泾电厂百万煤电机组成功掺烧芦竹生物质,实现全炉22%热值比例掺烧,为低碳技术应用探路先行。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行业分析报告,2025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如下: 1.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6%,比“十三五”年均增速(5.7%)提高0.9个百分点。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在2025年实现两大突破:一是我国年度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二是月度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这也是全球范围内首次。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用电量1.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2025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5%、4.9%、4.4%和4.4%,东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25年, 全国所有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其中,西藏、贵州、浙江、河北、吉林、福建等13个省份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2024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17.0个百分点。 一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比重超过八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同步加快。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5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1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0.2%。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992万千瓦、748万千瓦,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比超六成。截至2025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2024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水电4.5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6594万千瓦;核电6248万千瓦;并网风电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其中,陆上风电5.9亿千瓦,海上风电473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2.0亿千瓦,同比增长35.4%。从结构看,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2.4%,比2024年底下降3.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降低16.7个百分点;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