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67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王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岩岩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元(含税)。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52,695,45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2,156,365.6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乃是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9第五节重要事项............................................................................................................................8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0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14第八节财务报告..........................................................................................................................115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63.24万元,同比增长750.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48.96万元,同比增长1,612.04%。主要系公司持续深化供应链优化与研发降本举措,核心产品盈利水平提升;股权激励费用同比大幅下降,同时公司推进降本增效,研发费用得到合理管控。 2、基本每股收益2.61元,同比增长741.94%;稀释每股收益2.60元,同比增长738.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2.18元,同比增长1,576.9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以及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增长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提供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及标定服务。 2、主要产品 公司提供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三大系列产品以及相关的设计开发及标定服务和车联网产品。公司的发动机管理系统按照使用燃料的不同分为汽油EMS和两用燃料EMS,按照车型与软件平台的不同分为汽车EMS、摩托车 EMS及低空飞行EMS;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包括VCU、MCU及多合一控制器;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电子控制系统包括EMS、MCU、GCU、VCU、HECU及多合一控制器。 各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新车型匹配开发阶段的技术服务收入以及新车型匹配开发成功后电控系统的销售收入。 A、技术服务收入 整车厂每款新车型均需要电控系统的匹配开发,本公司在部分车型的匹配开发阶段收取技术服务费。 B、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EMS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除了EMS产品,公司还销售纯电动车VCU、MCU/GCU、电机电控二合一、多合一控制器和T-BOX等产品。 C、技术服务与产品销售的关系 公司技术开发服务即为客户新车型提供“标定”服务。车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ECU需要根据事先存入的参数对车辆的动力系统进行控制,因此标定过程是EMS产品能够实现其功能的前提,是EMS产品实现销售之前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 (2)销售模式 本公司EMS的开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首先负责发动机厂商某款发动机电控系统的匹配开发,开发成功后的发动机供应整车厂后,本公司对整车厂的具体车型再进行整车标定;另一种是公司直接对整车厂选用的发动机及整车进行标定。公司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时点是公司在完成整个项目标定后向客户出具项目结题报告,待客户进行会签确认后公司确认相关技术服务收入。 (3)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ECU/VCU/MCU/GCU/T-BOX等相关硬件由公司自主设计、生产和组装,其使用的芯片、电子元器件、功率器件等原材料,由公司向外部供应商采购。生产出ECU等核心部件之后组成成套电控系统所需的配套零部件——各类传感器、电子节气门、点火线圈等,由公司向外部供应商采购。2022年公司购买了减压阀生产线,开始生产两用燃料EMS系统中的减压阀产品,公司购买的低压喷油器生产线已于2023年抵达公司,公司已经具备低压喷油器的生产能力并于报告期内对外供应自制喷油器。 (4)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整车厂一般当月下达次月的订单,并同时下达未来2个月的预测计划,本公司根据订单量加上需要保持的安全库存量减去已有的库存数来下达本月的采购量和生产量,同时将订单预测计划发给各供应商做好备货计划。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为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汽车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智能网联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 (1)行业的发展阶段 公司EMS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市场,公司MCU\GCU\VCU\PCU等电动化产品主要应用在纯电动化汽车和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市场。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累计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公司产品应用市场空间巨大。 汽车电控系统作为影响整车油耗、排放、驾驶性能和动力性能四个方面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其中油耗指标和排放指标为国家强制性要求,达不到规定指标就无法通过型式检验并申请公告,也就无法生产与销售。因此,电控技术的发展一直受到排放标准和油耗标准的决定性影响。 2025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25,规定了2026—2030年间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明确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电能消耗量纳入核算范围,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较上一版总体加严约48%,全面采用WLTC工况并强化生产一致性管控,明确2030年乘用车企业平均油耗目标降至3.3L/100km,实现国际领先。2024年11月颁布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24规定传统能源与混合动力乘用车油耗限值较上版总体加严约18%,按整备质量分级执行,1.5吨级自动挡乘用车百公里油耗不超过7.74L;《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GB20997-2024规定轻型商用车油耗限值较上版总体加严约10%,2吨级汽油货车百公里油耗不超过9.13L,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