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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前生物: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0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8852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期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措施,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陈慕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婵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466,128,056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98,321,955.84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75,591.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99,397,547.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1.5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298,321,955.8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25%。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预测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64第五节重要事项............................................................................................................................9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21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26第八节财务报告..........................................................................................................................126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8、预付款项(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9、其他应收款(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1、应收账款(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2、其他应收款(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中的单位名称因涉及商业秘密及保密商务信息已申请豁免披露。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防疫技术服务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产品是非国家强制免疫猪用疫苗和禽用疫苗。公司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研发技术队伍,在动物疫病防控生物制品领域的产业化应用研究中取得了较强的领先优势,并在病原学与流行病学、微生物基因工程、抗原高效表达、病毒悬浮培养、细菌高密度发酵、抗原浓缩纯化、佐剂与保护剂、多联/多价疫苗、快速诊断与临床服务等多个领域形成显著优势。目前公司可生产85个兽用生物制品类产品,是我国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内产品种类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产 业链布局,致力于开发和生产高质量和高附加值的动物生物制品产品,并在禽用疫苗、宠物疫苗、诊断试剂等领域完成了产品布局。 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引领企业发展,通过持续研发,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同时,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团队,成功践行“以技术拉动销售、以服务促进销售”的营销策略。 经过多年的探索,公司已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驱动,通过广泛而深入地接触基层养猪户的销售网络获得第一手的疫病流行病学信息,利用领先的研发平台和研发队伍持续攻坚研发新产品,用新产品推动公司收入增长并保持销售较高毛利率的盈利模式,从而使公司处于市场前沿、创新前沿,保持持续而稳定的盈利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及自身情况,设立了专门的采购部门,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GMP规范的相关要求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制度,对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血清、佐剂、培养基、塑料瓶和胶塞等,规范的采购制度,保证了公司供应链的稳定可靠。此外,为保证采购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以实现对供应商的合理选择和科学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目标,并结合公司实际的生产能力、销售情况、疫病季节性防控需求等制定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车间组织生产。同时,公司会综合考虑疫病季节性防控需求,生产、检验所需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生产和确保安全库存。 公司生产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兽药GMP规范与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对原辅料、生产设备维护、生产过程的关键节点等进行严格控制,以保证产品质量处于可控状态,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对于规模较大的生猪养殖企业或养殖户,公司一般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直销客户的选取标准一般为母猪存栏量5,000头以上的企业。 公司的直销客户在签订合作协议前一般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公司与直销客户签订的协议有效期按照客户的招投标周期或商业谈判结果进行确定。 (2)经销模式 公司与兽药经营企业通过经销模式进行合作,公司对经销商实行买断式销售。公司选择经销商时主要考虑其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影响力、营销渠道、专业的业务团队和技术服务能力,候选经销商需由区域销售部的区域经理考察后方能确定合作。确定合作的经销商需要和公司签订年度合作框架合同,合同中对产品范围、经销区域、价格机制、销售任务、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约定。 公司对于经销商一般是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方式,但对于极少数合作时间较长、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经销商,经区域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可以给予适当的信用期。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细分子行业为兽用药品制造业(代码275)。 (2)行业市场规模、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内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养殖进程不断加快,疫病防控风险加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对于动物疫病的防治日益重视,推动了国内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中国兽药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底,我国共有196家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共拥有2,255个有效的产品批准文号,从业人员2.27万人。 2024年,全行业实现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154.01亿元,完成生产总值172.06亿元,毛利78.92亿元,平均毛利率51.24%,资产总额616.92亿元。2018-2024年,我国兽用生物制品的销售规模由132.92亿元增长至154.0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9%,反映了我国兽用生物制品行业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发展潜力巨大。 我国兽用生物制品尤其是兽用疫苗等主要应用于能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