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 份 代 號 :1 2 3 3)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年 度 業 績 公 告 年 度 業 績 摘要 –年度合同銷售為人民幣53.37億元,相比二零二四年同期減幅為43.3%;合同銷售均價為每平方米(「平方米」)人民幣12,157元,同比大致持平; –年度收入為人民幣3,350.4百萬元,同比減幅為74.4%; –年度虧損為人民幣224.8百萬元,同比減幅為98.7%; –年度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核心淨利( 註 )為人民幣100.4百萬元,較二零二四年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核心淨虧損( 註 )人民幣15,969.4百萬元實現轉虧為盈; –年內,本集團有效進行成本管理,管控費用支出。 附註: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核心淨利潤╱虧損為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量,指淨利潤╱虧損扣除自有投資物業公允價值虧損,並扣除相關遞延稅項影響後的金額。。 業績 時 代 中 國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時 代 中 國」 或 「本 公 司」 ) 董 事 ( 「董 事」 ) 會 ( 「董事 會」 ) 欣 然 宣 佈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 統 稱 「本 集 團」 )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 「報 告 期」 ) 的 綜 合 年 度 業 績 , 連 同 二 零 二 四 年 同 期 的 比 較 數 字如 下 : 綜 合 損 益 表截 至 二 零 二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綜 合 全 面 收 入 表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二 五 年二 零 二 四 年附 註人 民 幣 千 元人 民 幣 千 元 年 度虧 損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虧 損 ) 於 後 續 期 間 可 重 新 分 類 至 損 益 的其 他 全 面 收 入╱( 虧 損 ) :應 佔 一 間 合 營 企 業 其 他 全 面 收 入換 算 海 外 業 務 的 匯 兌 差 額 於 後 續 期 間 不 會 重 新 分 類 至 損 益的 其 他 全 面 ( 虧 損 )╱收 入:指 定 以 公 允 價 值 計 量 且 其 變 動 計入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的 權 益 投 資 的公 允 價 值 變 動 , 扣 除 稅 項物 業 重 估 收 益 , 扣 除 稅 項 年 度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虧 損 ) 467,896(432,651) 年 度 全 面 收 入╱( 虧 損 ) 總 額 下 列 各 項 應 佔 :本 公 司 擁 有 人非 控 股 權 益 綜 合 財 務 狀 況 表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流 動 負 債 總 額 權 益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權 益股 本儲 備 非 控 股 權 益資 產虧 絀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1.公司及集團資料 本公 司 於 二零 零 七 年十 一 月十 四 日 根據 開 曼 群島 法 例第2 2章 公 司法 於 開 曼群 島註 冊 成 立為 一 間獲豁 免 有限 責 任公 司 ,名 稱為T i me s P roper t y (Ho ldi ngs) Co., Li mi ted。根 據於 二 零零 八 年一月二 十 四日 通 過的 一 項特 別決 議 案, 本 公司 的 名稱 由T i me s P ropert y ( Hold ings) Co., Li mi t ed變 更 為 時 代 地 產 控 股有 限 公 司 。根 據 於 二 零 一八 年 一 月 十 五 日 通 過 的 一項 特 別 決 議 案 , 本 公司的 名稱 由 時 代 地 產控 股 有 限 公司 變 更 為 時 代中 國 控 股 有限 公 司 。 註 冊辦 事 處 地 址為W i nd wa rd3, R e gat ta O ffice P ar k, P O B ox 1350 , Gr a nd Ca yma n K Y1-1108, Ca yma n I s la nd s。 本 公 司 為 一 間投 資 控 股 公 司 。於 本 年 度內 ,本 公 司 的 附 屬 公 司 在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 「中 國」 )主要 從 事物 業 開發 、 城市 更新 業 務及 物 業租 賃 。 董 事 認 為, 本 公 司 的 直 接 控 股 公 司乃 於 英 屬 維 爾 京 群 島 ( 「英 屬 維 爾 京 群 島」 ) 註 冊成 立 的 豐亞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最 終 控 股 公 司 乃 於英 屬 維 爾 京 群 島 註 冊 成 立的 佳 名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 「佳名 投 資」) 。 佳名 投 資由 本公 司 及本 集 團創 辦 人岑 釗雄 先 生( 「岑 先 生」) 全資 擁 有。 本公 司 股份 於 二零 一 三年 十二 月 十一 日 在香 港 聯合 交易 所 有限 公 司( 「聯 交 所」) 主 板上 市 。 2.1.編製基準 本 集 團 的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乃 根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 頒 佈 的 國 際 財務 報 告 準 則會 計 準 則( 「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及香 港 公 司 條 例 的 披 露 規 定 編 製 。 該 等 報 表 乃根據 歷 史成 本 慣例 編 製, 惟於 各 報告 期 末以 公 允價 值計 量 的投 資 物業 及 若干 金融 工 具除 外 。 綜 合 基 準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截 至 二 零 二五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財 務 報 表 。 附屬 公 司 指 本 公 司 對 其 直 接 或 間 接 有 控 制 權 的 實 體 ( 包 括 結 構 性 實 體 ) 。 當 本 集 團 透 過 其 參 與 承擔 或 享 有 投 資 對 象 可 變 回 報 的 風 險 或 權 利 , 並 能 夠 向 投 資 對 象 使 用 其 權 力 影 響 回 報 金 額 ( 即 現有權 利 可使 本 集團 於 現時 指揮 投 資對 象 的相 關 活動 ), 即 代表 達 致控 制 權。 一 般 而 言 , 有 一 個 假 設 , 即 多 數 投 票 權 形 成 控 制 權 。 當 本 公 司 擁 有 投 資 對 象 少 於 多 數 的 投 票 權或類 似 權利 時 ,本 集 團評 估其 對 投資 對 象是 否 擁有 權力 時 考慮 所 有相 關 事實 及情 況 ,包 括 : (a)與投 資 對象 的 其他 投 票權 持有 人 訂立 的 合同 安 排;(b)其他 合 同安 排 所產 生 的權 利; 及(c)本集 團 的投 票 權及 潛 在投 票權 。 附 屬 公 司 的 財 務 報 表 乃 於 與 本 公 司 相 同 的 報 告 期 間 按 相 同 的 會 計 政 策 編 製 。 附 屬 公 司 的 業 績 由本集 團 取得 控 制權 當 日起 計綜 合 入賬 , 並繼 續 綜合 入賬 直 至有 關 控制 權 終止 之日 為 止。 損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的 各 部 分 乃 本 集 團 母 公 司 擁 有 人 及 非 控 股 權 益 應 佔 , 即 使導 致 非 控 股 權 益產 生 虧 絀 結 餘 。 有 關 本 集 團 成 員 公 司 間 交 易 的 所 有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資 產 及 負 債 、 權 益 、 收 入 、 開支及 現 金流 量 均於 綜 合入 賬時 全 數抵 銷 。 倘 有 事 實 及 情 況 顯 示 上 文 所 述 三 項 控 制 因 素 中 有 一 項 或 多 項 出 現 變 化 , 本 集 團 將 重 新 評 估 其 是否 對 投 資 對 象 擁 有 控 制 權 。 倘 一 家 附 屬 公 司 的 所 有 權 權 益 發 生 變 動 惟 並 未 失 去 控 制 權 , 會 按 權益交 易 入賬 。 倘 本 集 團 失 去 對 一 家 附 屬 公 司 的 控 制 權 , 則 終 止 確 認 有 關 資 產 ( 包 括 商 譽 ) 、 負 債 、 任 何 非 控股 權 益 及 匯 兌 波 動 儲 備 ; 及 確 認 所 保 留 任 何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及 在 損 益 中 確 認 任 何 因 此 產 生 的 盈餘 或 虧 絀 。 先 前 於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內 確認 的 本 集 團 應 佔 部 分 乃 按 照 與 本 集 團 直 接 出 售 有 關 資 產 或負債 而 須遵 守 的相 同 基準 ,重 新 分類 至 損益 或 留存 利潤 ( 如適 用 )。 持 續 經 營 基 礎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本 集 團錄 得本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虧 損 人 民 幣2 05,7 0 0,000元 。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i)本 集 團 的 流 動 負 債 超 過 流 動 資 產 人 民 幣1 0 ,8 4 5,5 1 0,000元 ;( ii)本 集 團 的 銀 行 及 其 他 借 款 及 應 付 利 息 總 額 人 民 幣30,110,843,000元 ,其 中 人 民 幣21,325,964,0 00元 將 於 未 來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償 還 , 而 其 現 金 及 現 金 等 價 物 人 民 幣412,886,000元 ;以 及( ii i)本 集 團因 到 期未 還 款違 約借 款 本金 總 額人 民 幣6, 518,925,000元 及利息 總 額 人 民 幣969,439,00 0元 。 該 等 違 約 事 件 亦 引 發 若 干 銀 行 及 其 他 借 款 的 交 叉 違 約 總 額 約 人民幣222 ,245,000元。 上 述 情 況 顯 示 存 在 重 大 不 確 定 因 素 , 對 本 集 團 持 續 經 營 的 能 力 構 成 重 大 疑 問 。 鑒 於 該 等 情 況以及20 2 5年成 功 重組 若 干 境外 債 務 重組, 本 公司 董 事已 採 取 多項 計 劃 及措 施 改善 本 集 團的 流 動 資金及 財 務狀 況 ,包 括 : (i)本集 團 正在 積 極與 若 干現 有金 融 機構 協 商某 些 借款 的續 期 或展 期;(ii)本 集 團 正 在 積 極 與 若 干 金 融 機 構 協 商 , 以 合 理 成 本 獲 得 新 貸 款 , 以 確 保 交 付 其 正 在 開發的 房 地產 項 目;(ii i)本集 團 將考 慮 就餘 下 債務 啟動境 外債 務 重組;(i v)本集 團 將考 慮 就中 國 境內 債務 啟 動境 內 債務 重 組;(v)本 集 團 將 繼 續 實 施 措 施 , 加 快 其在開 發 中的物 業 及 已完 成物 業 的 銷 售 , 並 加 快 收 回 未收銷 售項及 其 他應 收 款項;(vi)本集 團 將繼 續 採取 積 極措 施控 制 行政 成 本和資 本支 出;(vii)本集 團 將繼 續 尋求 處 置其 資產的 機會 ,如土 地和城 市更 新 項目的 股權。 (vii i)本 集 團 將 持 續 監 控 境 外 債 務 重 組 條 款 的 遵 從 情 況 , 包 括 於2 0 2 5年1 1月2 8日 生 效 的 重 組完成 後 義務 。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1)本 公 司 於2 0 2 5年1 1月2 8日 發 行 的 若 干2 0 2 7年 到 期 零 息 強 制 性 可 轉換債 券 (「強 制 性 可 換 股 債 券I」 ),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