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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宁夏建材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26财报-
宁夏建材:宁夏建材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董事长朱兵、总裁蒋明刚、财务总监梁澐及财务管理中心主任杨彦堂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8,181,042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76,508,966.72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01%。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5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7第五节重要事项............................................................................................................................45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4第八节财务报告............................................................................................................................64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业务:基础建材业务和数字物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其产品用途 基础建材业务主要为水泥及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制造与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公路、铁路、大桥等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 数字物流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运营我找车数字物流平台。我找车数字物流平台着力于物流行业细分的制造业市场,主攻大宗整车运输、线路相对固定、多次往返的物流业务,为发货方、托运人、物流企业、车辆司机以及收货方提供物流服务交易、物流过程管理和车后市场服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水泥及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业务拥有完整的产、供、销一体化系统。水泥生产所需主要原料石灰石主要来自公司自备矿山,资源储量丰富,品质较好;水泥生产工艺技术成熟,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营销方式,通过巩固核心市场和重点工程市场、开拓民用市场,不断巩固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 赛马物联利用我找车数字物流平台承接货主企业运输业务。对于货主企业,赛马物联为无车承运人,承接货主企业运输业务,为货主企业提供物流过程智能管理、提高物流运输效率,增强物流过程透明度,降低货主企业物流运输管理成本。对于实际承运商,赛马物联是托运人,主要提供物流解决方案和组织精细化运输,如优化流程、筛选供应商、线路、配置优化等。赛马物联可利用运输服务业务带来的平台流量,汇聚发货方、托运人、物流企业、车辆、司机等资源,开拓油气、轮胎等车后市场增值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水泥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根据方案部署安排,生态环境部按照边实施、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分两个阶段做好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实现积极稳妥有序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其中,2024年至2026年度是启动实施阶段,2027年以后是深化完善阶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中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完善碳定价机制,优化碳减排资源配置,降低全社会碳减排成本,推动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同年7月1日,中国水泥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水泥行业反内卷稳增长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所有会员企业要积极响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工信部原〔2024〕206号)的解读,切实推动水泥行业熟料生产线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的统一工作,深刻认识产能置换政策对于促进水泥行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推动水泥行业反内卷稳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5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目标:2025—2026年,建材行业恢复向好,盈利水平有效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建材、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规模持续增长,绿色低碳和数字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工作方案指出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新建改建项目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严禁从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转移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水泥企业要在2025年底前对超出项目备案的产能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促进实际产能与备案产能统一。发挥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综合标准作用,依法依规淘汰水泥、平板玻璃落后产能,推动环保绩效低的企业逐步退出。 202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意见明确,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2025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以下简称《碳配额分配方案》),内容涵盖总体要求、配额分配范围、配额计算方法、配额发放、配额清缴、配额转结等六大部分。《碳配额分配方案》明确,2024、2025年度配额实行免费分配,基于单位产出碳排放量分配配额。单位产出碳排放越低,配额盈余率越高。配额发放工作包括预分配配额及其发放、核定配额及其发放,差异化开展配额分配。重点排放单位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按照履约通知书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与其经核查排放量等量的配额,以完成上一年度配额清缴工作。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基础结转量设定为10万吨,其他结转规定参照《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国环规气候〔2024〕1号)执行。逐步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产能置换、产能规范、产量调控政策衔接协同,推动行业有序减碳、安全降碳。 2026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 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工业企业试点建设零碳工厂,带动行业减碳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