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李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爱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实现净利润172,382,174.65元,按照《公司章程》公司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年度新增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382,174.65元,期末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9,458,856.96元。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96,000,000.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为48,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拟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54%。 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5第五节重要事项............................................................................................................................5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6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1第八节财务报告............................................................................................................................71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受煤热价格联动影响,蒸汽销售价格同比有所下降,又受周边供热用户需求下降,蒸汽销售量也有所下降,同时固定资产折旧同比也有增加,导致扣非净利润下降。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情况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世茂能源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世茂能源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通过焚烧处置将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1、公司采取“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经营模式,在优先保证园区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锅炉产汽量及汽轮机配置,蒸汽进入汽轮机推动其进行发电并排出蒸汽用于供热。公司的供热价格采取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规定。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原材料包括燃煤和垃圾,燃煤由公司自行采购;生活垃圾由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根据协议负责运输,交由公司处置,公司向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其他垃圾如工业固废等由公司自行收取,向垃圾处置方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服务费。 (2)生产模式 公司地处杭州湾地区余姚滨海新城,作为当地唯一的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客户主要是上述园区内的企业。主要采用“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生产方式,24小时不间断生产蒸汽。具体生产模式为,每月根据用热客户的需求及热网负荷情况,公司确定热网的供汽量,并要求下游客户针对每小时20吨以上用汽波动应提前两小时通知公司,公司亦可通过远程监控平台实时监测热网数据,进行统筹调配。在供热过程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并上网,若锅炉生产的蒸汽量大于下游客户的蒸汽需求量时,则通过抽凝机组发电来消化冗余蒸汽。公司主要通过安装在供热管道的流量计、温度压力变送器的实时参数来对锅炉的投料量、负荷进行调节控制,以实现对用热客户的实时供汽量调控。 (3)销售模式 ①蒸汽销售 公司所生产的蒸汽以直销的模式供给客户,工业蒸汽以吨计量,按月结算,公司每月以客户端热计量表上的客户蒸汽使用量及当月汽价制作确认表。蒸汽销售采用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公司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供热销售价格,具体供热销售价格标准及确定办法如下:供热销售价格=煤热联动价格+脱硫脱硝热价+其他。公司逐月调整供热销售价格,每月将编制完成的《蒸汽价格调整通知单》发送给用热客户,以通知本月汽价变动情况。 ②电力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余姚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公司所生产的电可全部并入宁波电网,销售给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余姚供电公司,实现上网后再由国家电网销售到电力终端用户,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热电联产”(分类编码:D4412)。 (一)“双碳”战略下电力市场体系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能源电力行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双碳”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能源安全保障为首要任务,加快构建多元能源供给体系,推动重塑能源供需格局,推进形成消费侧转型合力,加快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 在国家加快推进落实“双碳”目标的背景下,面对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电力市场体系设计的方向应进一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需要,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调节能力,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推动形成适合中国国情、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加强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等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 《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装机目标: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202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对我国未来5-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发展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效率。 一系列顶层设计与政策部署,为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推动我国电力生产结构持续优化调整。在政策引领与市场需求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电力行业发展成效逐步显现。2025年,电力生产稳定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97,15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火力发电量62,945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0%;水力发电13,14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8%;核能发电4,812亿千瓦时,增长7.7%;风力发电10,531亿千瓦时,增长9.7%;太阳能发电5,726亿千瓦时,增长24.4%。各类电源结构呈现出传统电源稳基、新能源快速跃升的良好态势,与国家能源转型战略同频共振。 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03,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用电量19,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对用电量增长的贡献达到50%。充换电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速分别达到48.8%、17.0%,是拉动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的重要原因。 (二)鼓励高效环保的热电联产行业发展 热电联产指利用锅炉产生的蒸汽对外供热,同时在供热过程中利用汽轮发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