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简称:舒华体育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张维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建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垂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未来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0第五节重要事项............................................................................................................................6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0第八节财务报告............................................................................................................................81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科学运动服务商,秉承“让简单运动融入每个人的生活”的使命,以“科学运动”为品牌定位,致力于为家用、商用、户外等场景提供专业、智能的健身解决方案,产品涵盖家庭健身、商用健身、全民健身、体能训练、校园体育、康养健身六大解决方案和舒华健身服务、培训服务、商业空间道具等领域。作为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营销推广、品牌运作于一体的规模化的制造类企业,公司不仅为家庭用户、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健身器材,还为众多知名品牌企业提供展示架等产品,是国内最具实力的健身器材和展示架制造企业之一。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健身器材和展示架。其中,健身器材主要分为室内健身器材和室外路径产品,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具备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状况等灵活开展经营活动。各业务环节主要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及《器材项目采购作业管理规定》《展架采购作业管理规定》等一系列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规范,加强内部采购流程管控和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估,以确保和提高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建立稳定的采购体系。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健身器材及展示架产品,公司各类产品通过不同模式进行生产,具体如下表所示: 3、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各类产品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模式进行销售,线下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和直销模式,线上公司主要通过天猫及淘宝、京东等电商渠道。 (1)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模式 公司与经销商每年度签订《销售合同书》,合同中约定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方式为买断式销售并由经销商负责产品运输,并对品牌形象维护、门店人员配置、价格政策、售后服务等作出明确要求。 公司对经销商采用统一的《经销商供价明细表》,但根据不同经销商的目标业务量完成情况对部分商品的价格做适当调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00余家经销商,经销商以专卖店、购物中心中设立店中店等多种形式覆盖各级市场。 (2)公司电商销售渠道 公司主要通过天猫、淘宝、京东、唯品会等平台销售健身器材。从销量情况看,电商渠道主要销售的是室内健身器材,室外路径产品较少。 (3)政府采购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面向体育局、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等采购类客户,主要销售室外路径产品,即在社区、公园等公共场合设置的,供民众健身娱乐使用的体育器械;此外,随着“百姓健身房”、“智慧社区健身中心”等项目的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中室内健身器材产品的采购占比也逐年上升。公司的政府订单主要通过各地体育局等政府单位的招标采购程序进行,未达到当地政府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则通过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健身器材行业 随着全民健身活动深入推进,我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稳步迈进,国民经济持续向前发展,居民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健身消费需求随之转型升级,对产品专业性、安全性、便利性、智 能化等要求日益提升。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不断增强大众健身意识,健身器材消费群体持续扩大,健身人群与行业规模逐步增长,市场份额的持续走高,我国体育产业呈现市场化、大众化的良好发展态势。 与此同时,国家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及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频繁出台利于健身器材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报告期内,《2025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老年人健身器材配置指南(试行)》《关于金融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相继出台,推动健身器材行业持续保持稳定增长,为提升国民健康水平、促进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5年2月5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2025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要点》提出,以推动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为牵引,以社区嵌入式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推动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等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建设,补齐提升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场地设施短板。研制《国家步道体系建设方案》,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国家步道体系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丰富步道类型,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持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开放监督和效果评估力度,确保国家政策落实落地。积极推动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及重点人群开放,多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类型多样的场地设施。 2025年3月3日,国家体育总局进一步发布《老年人健身器材配置指南(试行)》。《指南(试行)》围绕心肺类、力量类、平衡类、律动训练类和柔韧拉伸类等功能训练,分别就老年人室外健身器材和室内健身器材,提出具体的适老化要求,引导各地配置适宜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身需求。同时明确,《指南(试行)》适用于指导社区、长者运动健康之家、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院等公共场所老年人健身器材的配置,所配置器材适用于60岁以上、具有自主行为能力,适合体育健身运动的人群。 2025年4月7日,商务部等12部门发布《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十个方面重点任务,在丰富健身运动消费场景方面,政策提出:支持地方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等场地设施,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开展社区运动健康中心试点,提供健康测评、健身指导、运动康复等服务。推动各类体育场馆开放共享,鼓励机场、公园、购物中心等引入微型健身房。 2025年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体育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强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保障,支持体育场馆、体育服务综合体、冰雪运动场地、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等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大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服务业等领域金融供给力度,发挥金融促进体育消费增长功能,支持金融赋能职业体育、冰雪经济发展,提升体育赛事金融服务质效。 2025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首先在总体要求中提出,到2030年,培育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体育企业 和体育赛事,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大幅跃升,总规模超过7万亿元,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2025年1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