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行概况 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支持证券(银行间企业ABS)前身为2012年推出的资产支持票据(ABN),2023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进一步完善产品体系,包括资产支持票据(ABN)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银行间企业ABS基础资产类型超二十种,当前以融资租赁、个人消费金融、小微贷款和应收账款类型为主,近两年合计发行占比超过70%。 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支持证券是中国证券化市场中的一类重要产品,其前身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推出的资产支持票据。2012年8月,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指引中所规范的资产支持票据产品被简称为ABN,该指引的发布标志着银行间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正式推出。 自2012年产品首次发行,ABN市场早期发展相对缓慢,2012年-2016年累计发行32单,年均仅6单。2016年12月,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引入特定目的载体(SPV)并且大幅度扩大了合格基础资产类型,修订稿中明确基础资产可以是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相关财产权利,并就基础资产抵质押、期限、现金流要求,转让登记和转让通知等进行了规定。其后,ABN发行提速,2017年-2019年三年期间累计发行379单,其中2019年较2017年的发行单数增长超过6倍。 银行间企业ABS的发行方式以定向发行为主,占比近80%,近年公开发行持续收缩。产品多采用优先/次级结构,次级平均占比约5.4%,与风险自留要求高度匹配。优先级证券评级高度集中于高等级,AAAsf占比超过70%。银行间企业ABS一定比例交易会设置外部信用支持,整体占比不高,但各产品类型间的差异较大。银行间企业ABS优先级证券的还本付息方式多样,与基础资产回款高度适配。 2020年,交易商协会在资产支持票据(ABN)规则体系下,推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初始定义为传统ABN产品的短期限、滚动发行版本。此后,市场活跃度大幅度提升,直至2021年发行单数和规模均达到最高峰。其后,由于部分类型产品发行受限以及个别行业萎缩造成基础资产供给减少,市场结构发生颠覆性调整,也造成了2021年之后的两年发行持续回落。 相关研究 《惠誉博华资产证券化市场运行报告2025Q4》》《2026年银行间信贷资产证券化展望》《汽车租赁ABN市场观察》 2023年3月,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对其所覆盖产品进行了再次扩充,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支持证券(以下 简 称 “银 行 间企 业ABS”)被 定 义 为包 括 资 产 支 持 票 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化融资工具。2024年和2025年,银行间企业ABS发行再次活跃,两年的发行单数均已超越2021年,发行规模也逐渐逼近2021年的历史高峰。 分析师 郑飞+ 8610 56633816fei.zheng@fitchbohua.com 王欢+ 8610 5663 3812huan.wang@fitchbohua.com 媒体联系人 李林+8610 5957 0964jack.li@thefitchgroup.com 随着市场发行复苏,银行间企业ABS在中国证券化市场中的占比也有所提升,综合银行间企业ABS、交易所企业ABS和银行间信贷ABS三个市场发行数据,银行间企业ABS在2023年-2025年 的发行占比分别为17.1%、25.7%和24.6%,2024年和2025年份额有明显提升,就发行规模而言,已经成为仅次于交易所企业ABS的第二大品类。 资租赁产品的稳定发行一以贯之,应收账款产品发行也明显较前期更为活跃。以上四种类型产品在近两年的合计发行占比为74.4%,构成当前银行间企业ABS的发行基石。 银行间企业ABS的基础资产 ABCP 依据《规则》定义,银行间企业ABS的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依法转让,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形成基础资产的交易基础应当真实,交易对价应当公允。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是指发起机构通过特定目的载体发行的,以基础资产为支持进行滚动发行的证券化融资工具。滚动发行情形下,当期ABCP到期时可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新一期发行的募集款项或外部流动性支持款项等作为偿付来源。 ABCP自2020年首次发行,之后很快占据银行间企业ABS的相当体量,2024年及之前是其快速发展时期,发行单数占比最高记录出现在2023年,占当年发行单数的50%以上。2025年发行182单,占比29.8%,较上一年度有所回落。总体看,ABCP推出时间虽短,但在短时间内迅速受到市场认可,很好地满足了市场融资需求,成为银行间企业ABS的重要构成。 截至目前,已发行银行间企业ABS的基础资产类型十分广泛,涵盖二十余种,既包含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也包含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相关财产权利。 具体到产品类型发行情况,融资租赁类型产品发行节奏相对稳健,各个年份之间少有大起大落,因而逐渐积累成为第一大产品类型,累计发行金额占所有类型的17.4%。融资租赁类型可以细分为一般融资租赁类和汽车融资租赁类,其中汽车融资租赁类在2025年融资租赁类型中的占比超过60%,惠誉博华近期对汽车融资租赁类企业ABS的历史发展和资产表现进行了详细分析阐述,相关内容请见2026年1月最新发布的《汽车租赁ABN市场观察》。 分类型看,2020年-2023年,ABCP主要基础资产类型为四种:融资租赁、供应链、应收账款和补贴款。2024年和2025年,个人消费金融大量发行,并且轻松超越前面4种类型,成为最主要的基础资产类型,这与个人消费金融产品在银行间企业ABS的整体突出表现一致。 在2023年前后,银行间企业ABS产品类型发生了重大结构性变化,前期的产品结构与当前结构存在较大差异。2024年和2025年的数据显示,个人消费金融类型产品异军突起,两年内占新发行交易的30%以上,成为带动银行间企业ABS发行反弹的最主要产品类型。除此之外,小微贷款产品的恢复发行路径与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如出一辙,虽然单就发行份额占比而言几乎没有明显变化,但其曾经于2023年近乎发行停滞。2024年和2025年,融 相比ABN,ABCP的产品特点使其天然与具备某些属性的基础资产适配度更高,例如,补贴款类型产品在ABCP中相对ABN的占比要高的多,这多是由于补贴款的回款属性与ABCP的短期存续特点更加切合。而相对地,在ABN中有相当市场份额的三种基础资产,优先合伙份额、CMBN和类Reits,截至当前并没有发行过ABCP,原因也在于基础资产与ABCP的适配性存在一定差异。 ABCP自身具有短周期、滚动发行特点,截至2025年年末,所有已发行交易平均滚动发行2.6次。ABCP单个交易优先级证券1的平均预计存续时长为0.6年,在主要产品类型中,个人消费金融类型优先级证券的预计存续时间最长,接近1年;应收账款和融资租赁类型优先级证券的预计存续时长大约在半年左右;供应链和补贴款类型优先级证券的预计存续时长相对较短,大致在3-4个月。 证券结构设置与分层比例 虽然2015年及之前发行的交易均不设次级证券,但截止目前银行间企业ABS仍多采用优先/次级结构,其中优先级可能设置多档证券,这也是证券化产品最常见的基础结构设置。优先级证券的受偿顺序先于次级证券,因此次级证券可以为优先级证券提供信用支持。此外,银行间企业ABS也存在一定数量交易采用单层结构,或者设置多档证券但无次级的结构。 公开发行与定向发行 银行间企业ABS可以通过公开方式或者定向方式发行。从整体统计数据来看,定向发行占大多数,比例接近80%。依年份统计,2012年-2015年期间发行的少量产品皆为定向发行;2016年-2020年,公开发行逐渐开始增多,但增速低于产品整体,公开发行交易主要是供应链和融资租赁两种类型;2021年之后,公开发行数量呈现较为明显的缩减趋势,2024年和2025年尤其突出,即使在银行间企业ABS发行整体反弹的背景下,公开发行的占比依然在下降,2024年单数占比6.1%,2025年占比5.7%。银行间企业ABS越来越多表现出面向特定参与人的特点。 无次级结构交易占所有发行交易单数的22.0%,其中的80.8%为单一证券结构,即单层结构,另外的19.2%设置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优先级证券。 从主要产品类型看,小微贷款类型交易采用无次级结构的比例最低,仅为2.6%,CMBN类型为5.2%,消费贷款类型为12.7%;之后则是供应链、融资租赁和应收账款类型,比例处于20%-30%水平;而补贴款类型采用无次级结构的比例占到了83.0%,在主要产品类型中最高。 分产品类型看,不同类型间的差异较大。在所有已发行交易中,小微贷款和有限合伙份额类型产品的定向发行比例为100%;个人消费金融、补贴款、特定非金债权和类Reits类型产品的比例均在90%以上;供应链、应收账款、CMBN、融资租赁和基础设施收费收益权类型产品的定向发行比例在50%-60%。最近两年,绝大多数交易为定向发行,仅四种类型存在一定比例的公开发行,其中以供应链和应收账款类型为主。 若仅考虑采用优先/次级结构的交易,即占比78%的有次级结构交易,2016年以来全部次级证券平均发行金额占比5.4%。各年份占比有一定起伏,这与各年份的产品类型构成存在差异有关,也与基础资产信用水平变化有关。自2020年之后,次级平均占比相对稳定,大致处于4%-6%。 占比最高,AA+sf、AAsf和AA-sf占比24.0%,以上合计占比95.3%。 分产品类型看,7种产品类型有且仅有AAAsf级优先级证券;另有7种产品类型其优先级证券在AAAsf和AA+sf两个级别有所分布。另外,还可以观察到基础资产分散程度更高产品类型,优先级证券在级别分布上更广泛,例如个人消费金融类型产品能够涵盖的级别为9个,小微贷款和融资租赁类型产品分别为8个和7个。 交易是否设置次级证券以及次级证券的比例,一定程度会受到风险自留要求的影响。《规则》中约定“发起机构原则上应当保留一定比例的基础资产信用风险。发起机构、债务人资信状况良好,或设置担保、差额支付、债务加入等有效增信措施的,可以免于上述风险自留要求。发起机构持有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其持有比例不得低于所有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发起机构若持有除最低档次之外的资产支持证券,各档次证券均应当持有,且应当以占各档次证券发行规模的相同比例持有,总持有比例不得低于所有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目前,次级证券的平均占比与《规则》要求表现出了很高的一致性。 外部信用支持 在主要产品类型中,融资租赁类型交易的次级比例最高,平均为9.8%。小微贷款类型为7.3%,个人消费金融类型为6.4%,应收账款类型为5.6%,CMBN类型为2.1%,而供应链类型最低,仅为1.1%。 在对银行间企业ABS优先级证券的信用风险进行考量时,基础资产的信用状况通常会获得首要关注,但部分交易会在结构设置中引入外部信用支持,在此种情况下,优先级证券的信用风险不完全由基础资产决定,外部信用支持也会对证券的信用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从而需要被重点分析和关注。 信用评级情况 以交易单数作为统计对象,历史上设置外部信用支持交易的平均比例为16.4%。从各发行年份看,2012年-2015年均无外部支持被引入,2017年和2018年的外部支持引入比例较高。2020年之后,设置外部信用支持交易的比例一直相对稳定,2025年的占比为14.4%。 2023年发布的《规则》中并未规定银行间企业ABS需要进行外部信用评级,但在实际发行时,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