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列举了商务部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清单,涵盖肉类、乳制品、农产品、化工产品、能源、汽车产品、飞机、船舶等多个类别。具体包括:
货物名称后标注了相应的海关商品编号和单位,部分货物还附有备注说明。
本部分列举了由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或地方、部门机电办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清单,包括:
说明: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清单商品范围以货物种类、货物名称及备注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
说明: 1.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清单商品范围以货物种类、货物名称及备注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