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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现状 2025年我国经济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但并不妨碍全年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其中也不乏诸多亮点。作为能够衡量经济“流速”的公路运输,在政策加力和需求回暖的双重驱动下,整体呈现“稳中求进”的运行态势,但不可忽视的是,其中还存在不少的压力点。本文期望能够通过多维度的分析探讨过去一年我国公路运输各处细节的恢复进展。 从公路客运数据来看,2024年1-2月累计值达18.7亿人次,3月至11月各月当期值在9.6亿至10.1亿人次之间波动,同比增长率在上半年保持较高水平,1-2月涨幅超两倍,3月同比增长6.5%,下半年增速虽逐步放缓但全年仍维持正增长。但不容忽视的是,2024年作为新口径统计的首年,其同比数据(公布值)因包含了新增的公共汽电车及出租汽车、网约车等,整体被显著抬升,这解释了2024年全年同比维持正增长的现象,其中部分增长实质为“统计扩容”带来的数据增量,而非源自实际出行需求的增长。进入2025年,增长动能明显转弱,1-2月累计值18.6亿人次,同比增速骤降至0.7%,自3月起客运量同比变动正式转入负增长区间,且降幅逐月扩大,8月同比降幅最大达4.8%,尽管9-11月降幅略有收窄,但11月同比仍下降2.4%,2025年持续的同比负增长更准确地揭示了客运需求疲软、市场下行的真实态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同比数据为公布值 注:1.上述数据1-2月合并公布。 2.根据客运统计改革要求,自2024年1月起,公路营业性客运量包括班车包车客运量、公共汽电车城际城乡客运量、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际城多客运量。 3.2024年1-2月同比增速达202.3%。 货运情况不如客运那般严峻,但也存在反复,2024年1-2月货运量累计值达54.5亿吨,同比增长7.8%,随后各月当期值在35.5亿至37.4亿吨之间波动区间内平稳波动,但同比增速呈现“前低后高”走势,3月同比增速降至1.2%的低点,此后虽有波动但整体承压,8月进一步探至0.9%的年内新低;随后增速开始持续回升,至12月已攀升至9.9%的较高水平,显示出下半年增长动能显著增强。进入2025年后,1-2月累计值57.7亿吨,但同比增速回落至5.7%;此后各月当期值在36.51亿至38.91亿吨之间波动,同比增速则呈现波动下行趋势,从3月的4.9%回落至5月的1.7%低点,而后5-9月有所恢复,9月回升至5.2%,10月再次出现新低0.1%。11月虽小幅反弹至3.6%,但10月以来整体增长动力较2024年同期明显放缓。 省份层面,2025年1-11月江苏省以6.86亿人次的绝对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河南、浙江、四川、广东四省紧随其后,客运总量均超过6亿人次;北京、湖南和山东,客运总量均超过5亿人次;而西藏、宁夏、青海、上海等地的客运总量则相对较小,均未突破1亿人次。在增速方面,湖北、西藏、海南等省份表现出强劲的逆势增长,其中湖北同比大幅增长17.3%;而黑龙江、山西、甘肃、湖南等地则面临调整,同比降幅均超过7%,其中黑龙江下滑11.0%,显示出较大的压力。 2025年1-11月,货运规模前5大省份分别是山东、安徽、河南、浙江和广东,货运量均超过21亿吨,河北、湖南、四川、江西、江苏、湖北、广西和内蒙古均超过15亿吨, 而海南和西藏不足1亿吨,整体规模较小。从增速看,浙江以10.9%的同比增速位居全国首位,青海(9.4%)、湖北(6.4%)和贵州(5.7%)等地也增长较好,而河北(-0.3%)与陕西(-2.3%)是唯二出现负增长的省份。 逐月来看,2025年全国客运市场从地域结构分析(前11个月),东部经济大省如江苏、浙江、上海等地数月出现连续同比负增长,背后应是传统高人口流动性区域的公路客运面临自驾、高铁分流等持续压力;中部地区内部出现明显分化,湖北高速增长而湖南、山西、安徽显著下滑;西部地区同样表现一般,其中陕西、新疆、甘肃、宁夏等地连续数月下滑;东北地区辽宁下滑为主、吉林边际改善增速回正,但黑龙江的连续且深度负增长。此外,根据数据统计连续数月同比均下滑的省份包括天津(连续8个月,下同)、上海(10个月)、江苏(8个月)、浙江(8个月)、福建(8个月)、山东(8个月)、山西(8个月)、安徽(10个月)、河南(8个月)、湖南(10个月)、四川(8个月)、贵州(8个月)、陕西(9个月)、甘肃(10个月)、宁夏(8个月)、新疆(8个月)和黑龙江(8个月)等17个省份,占全部省份的54.84%;而连续数月同比均上升的省份则仅包括海南(9个月)、湖北(10个月)、内蒙古(7个月)、广西(10个月)和西藏(10个月),其中海南、湖北和西藏的增幅尤为显著;其他省份的同比有所波动,未形成连续趋势,整体市场分化明显。以11月单月数据看,共有19个省份同比出现下滑,占全部省份的61.29%。 注:东部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省份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省份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货运市场多数省份保持上涨趋势:东部区域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海南等地,各月持续增长,而天津、广东仅个别月份出现小幅下滑,河北虽连续四个月出现下滑,但变化幅度较小;中部区域安徽、江西呈现全年增长,其中安徽多数月份实现双位数增长,而山西在4-6月出现连续3个月在6%左右下滑,其余的河南、湖北和湖南仅个别月份出现小幅下滑;西部区域云南、西藏、陕西和宁夏连续正增长,其中宁夏全年超一半月份涨幅为两位数,而重庆、甘肃、青海和新疆部分月份则出现相对较大下滑,其余省份虽有下滑,但并不显著;东北地区辽宁连续正增长,吉林和黑龙江个别月份下滑。以11月数据来看,同比下滑省份仅5家,分别为广西、重庆、青海、吉林和黑龙江,其中仅有重庆(-8.9%)同比下滑略多,多数省份(占比83.87%)保持增长。 结合客运与货运两方面情况来看:东部地区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中部地区的安徽、河南、江西、湖南;西部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宁夏及东三省等省份均表现为“客弱货强”的态势;而河北、山西、甘肃、新疆均较弱;西藏表现均较好。 最后来看固定资产投资,全国公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在总量上呈现收缩的特征:2024年月度投资额在1803亿至2914亿元之间震荡,2025年各月投资额普遍低于2024年同期,继续处在收缩状态。从趋势看,同比增速自2024年年初持续下行,2025年5月一度跌至-28.86%,压力显著,但自2025年下半年起出现边际改善迹象,8月降幅收窄至-0.39%,9月短暂转正(+0.92%),10-11月虽重回负增长(-5.62%、-4.50%),但降幅较前期已大幅收窄。 2025年1-11月,公路固定资产投资在多数省份保持在百亿甚至千亿级别,其中山东、江苏、安徽、广东、湖北、浙江和四川等省份投资规模领先。相比之下,宁夏、天津、青海、海南、北京和上海等地投资规模较小,均未超过200亿元,其中宁夏和天津更是不足100亿元,规模最小。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来看,共有15个省份增速低于全国水平,其中山东、广西、河南、贵州、陕西、内蒙古和宁夏降幅均在20%以上;16家同比增速高于全国水平的省份中有12家为正增长,其中甘肃、辽宁、西藏、上海、海南、青海和天津7省份增速超过20%。 总结来看,2025年我国公路运输行业整体呈现客运疲软、货运恢复、投资总量收缩且区域分化加剧的深度调整特征。客运市场自3月起全面转入同比负增长,仅湖北、西藏、海南等少数省份逆势上扬,超半数省份连续多月下滑;货运市场自10月以来增长动能虽有所放缓,但全年来看多数省份均处于恢复趋势中;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江西、湖南等绝大部分区域呈现“客弱货强”格局。公路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整体仍处于下滑趋势中,东部沿海区域或因路网趋于成熟且受自驾、高铁分流影响,投资增速持续放缓;西北地区如新疆、宁夏、甘肃等虽客运下滑但考虑到其路网覆盖仍有不足,投资增速仍保持扩大态势。 报告声明 1.本报告仅供丝路海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使用。 2.本报告所载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任何投资者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任何投资者因信赖本报告而进行的投资或其他行动并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报告所载的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认为准确、可靠的来源获取,但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的使用者不应认为本报告所载的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而加以依赖,本公司不对因本报告所载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4.本报告是本公司依据合理的内部程序独立做出的,所载的观点仅是报告当日的观点,且上述观点后续可能发生变化,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观点不一致的研究报告,本公司不承担及时更新和通知的义务。 5.本公司对本报告的所有信息表达与本公司业务利益存在直接或间联不做任何保证,相关风险请本报告的使用者独立做出评估,本公司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6.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翻版、篡改、引用、刊登或发表等。 7.本公司发布的报告和信息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免责规定。 8.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