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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气业务海南商发落地,从先发到扩产,空间可期

2025-12-29张津铭、刘力钰、高紫明、鲁昊、张卓然国盛证券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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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气业务海南商发落地,从先发到扩产,空间可期

特气业务海南商发落地,从先发到扩产,空间可期 买入(维持) 公司发布《关于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实施进展公告(三)》公告。随着高纯液态甲烷生产装置安装完成并通过单机调试,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此外,为匹配火箭发射端、星箭产业园区(卫星超级工厂)特燃特气快速增长需求,公司积极推进项目(二期)扩能计划。 ➢一期项目已为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多次火箭发射任务提供特燃特气保障,液氢、液氧、液氮、氦气等特燃特气产品品质顺利通过发射验证,高纯液态甲烷生产装置安装完成并通过单机调试。 项目(一期)实施进展情况。 ➢液氢:甲醇制氢及氢液化装置,产能333吨/年,主要用于氢氧火箭发动机推进剂(燃料);➢液氧:空分装置(液氧),产能4.8万吨/年,主要用于液体火箭发动机推进剂(氧化剂);➢液氮:空分装置(液氮),产能4.8万吨/年,主要用于发射场安全置换与吹扫、低温冷却;➢氦气:氦气存储及气化装置,产能38.4万方/年,主要用于火箭推进剂增压输送、火箭发动机精密检漏、氢氧火箭发动机贮箱气体置换;➢高纯液态甲烷:液态甲烷纯化((低温精馏)及存储装置,主要作为推进剂(燃料),将应用于未来主流液氧甲烷火箭发射。 项目(二期)进展情况。为进一步保障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新增工位(三号、四号工位)和中长期航天发射规划,并匹配后续常态化、高密度发射的潜在需求,同时满足海南文昌星箭产业园(卫星超级工厂)的新增需求,公司积极实施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扩能计划(项目二期)。公司已与文昌国际航天城管理局、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二期)产业投资协议书》,预计总投资约3亿元。根据相关需求情况,扩能计划拟包括液氮、液氧、绿氢、氦气、氪气、氙气、轻烃、航天煤油等相关特燃特气生产及储运装置,进一步提高本项目特燃特气配套供应能力,以满足快速增长的潜在市场需求。 作者 分析师张津铭执业证书编号:S0680520070001邮箱:zhangjinming@gszq.com 分析师刘力钰执业证书编号:S0680524070012邮箱:liuliyu@gszq.com 分析师高紫明执业证书编号:S0680524100001邮箱:gaoziming@gszq.com 商业航天领域其他项目进展。公司特种气体业务的战略定位为航空航天特气,并锚定商业航天特燃特气需求领域。除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外,公司积极拓展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甘肃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等其他商业航天发射基地的特燃特气合作项目,并全部进入实施阶段。 分析师鲁昊执业证书编号:S0680525080006邮箱:luhao@gszq.com ➢多次与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态甲烷、液氧、液氮、氦气、氮气等产品方面达成合作,服务实施地为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 ➢多次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商业火箭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氧、液氮、液态甲烷、氦气等产品方面达成合作,服务实施地为甘肃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与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氮、氦气等产品方面达成年度供应保障合作,服务实施地为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与北京天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氧、液氮等产品方面达成多次合作,服务实施地为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公司已中标上海空间推进研究所三年期氦气、氮气等产品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分析师张卓然执业证书编号:S0680525080005邮箱:zhangzhuoran@gszq.com 相关研究 1、《九丰能源(605090.SH):Q4多业务有望突破,新疆煤制天然气打造新增长极》2025-10-272、《九丰能源(605090.SH):特种气体业务实现突破,关注清洁能源业务成长性》2025-08-193、《九丰能源(605090.SH):顺价能力久经考验,特种气体或存惊喜,股息率5.5%》2025-04-18 根据《中国商业航天产业研究报告》数据测算,2025年国内商业发射订单同比增长41%,发射成功率98.5%。其中,海南商业发射场2025年完成42次发射,占全国商业发射总量31.8%。2025年中国商业航天产业规模达到2.5-2.8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20%以上,商业航天企业数量600家以上。商业航天市场空间广阔,公司液氧甲烷等燃料成本低、易复用,有望成为新一代商业火箭的主流燃料,业务有望随火箭放量而快速爆发。 投资建议。考虑到公司2025Q4经营展望LNG预计稳步提升、LPG业务预计环比增长;2026年-2027年我们预计LNG、LPG量价有望增长,叠加特气业务、煤制天然气业务贡献增量,我们预计公司2025-2027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7.5/19.8/21.4亿元,对应PE为16.6X、14.7X、13.6X,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下游需求不及预期;LNG价格不及预期;公司特气业务不及预期。 财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比率 免责声明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本公司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但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版权归“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任何机构或个人如引用、刊发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国盛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或修改。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国盛证券研究所 北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东塔7层邮编:100077邮箱:gsresearch@gszq.com 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洋泾路555号陆家嘴金融街区22栋邮编:200120电话:021-38124100邮箱:gsresearch@gszq.com 南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00号鼎和大厦24楼邮编:330038传真:0791-86281485邮箱:gsresearch@gszq.com 深圳邮编:518033邮箱:gsresearch@gsz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