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酒店实业中期报告 2025
公司概况
- 公司名称:远东酒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 股份代号:00037
- 注册地:香港
- 主要业务:酒店运营、物业投资、证券投资及买卖
整体业绩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录得未经审计综合亏损790万港元(2024年同期为2,280万港元)。
- 中期股息:董事会已决议不宣派本期间任何中期股息(2024年同期无)。
- 总收益:约870万港元,较2024年同期减少23.7%。
- 毛利:170万港元(2024年同期为毛损40万港元)。
- 持续经营业务:收益约870万港元,较2024年减少8.4%;毛利为240万港元,较2024年增加33.3%。
業务回顾及展望
- 华威酒店:总收益约700万港元,净亏损40万港元;客房部收益为550万港元,餐飲部收益为150万港元,较2024年减少44.4%。餐飲收入下降主要归因于宴会活动减少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已缩短营业时间,并启动策略性重新定位,将餐厅产品从传统中式转变为咖啡馆式概念。
- 香港投资物业:收益保持稳定,约50万港元;净亏损680万港元,主要由投资物业公允值减少(540万港元)及九华径项目法律及专业费用(170万港元)导致。
- 斐济投资物业:总收益约120万港元,净利润100万港元。
- 证券投资及买卖:录得净利润约490万港元,包括金融资产公允值增加(460万港元)及股息收入(30万港元)。
- 已终止经营业务:2025年初,中国北京服务式物业出租业务已终止经营。本期间未录得任何收益,净亏损130万港元,主要归因于租金到期导致收入终止及与北京服务式物业的法律纠纷相关费用。
- 北京服务式物业的法律纠纷:本集团涉及与业主的法律纠纷,业主要求北京海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腾空物业并支付增加的租金。尽管业主的法律行动被驳回,但业主仍要求北京海联交付物业。本集团已向法院申请针对业主的判令,并确认额外拨备约40万港元等值。截至报告日期,法律纠纷仍在进行中。
- 九华径项目:2022年1月25日,荔园游乐花园有限公司及Cornhill Enterprises Limited提交申请,就位于新界葵涌九华径的综合发展寻求批准。2023年7月14日,城规会已批准申请,但须达成若干条件。获批方案包括14座住宅大楼,总地积比率为不多于5,最高建筑物高度为120米,可提供共5,973个住宅单位。荔园游乐花园已根据城市规劃条例提交修订综合发展申请,提議将最大总建筑面積修订为约313,979平方米,并放宽若干发展限制。
前景
- 本集团预期地缘政治发展、不断变化的消费趋势及全球经济状况可能于来年继续影响营商环境。本集团依然专注于保持适应力及灵活性,并继续审慎、准备就绪及以长远眼光管理业务。
员工及薪酬政策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员工约40人。
- 员工薪酬根据工作性质及市场情况厘定,表现良好之员工获酌情发放员工激励花红。
- 本集团为员工提供及安排在职培训。
重大收购、出售及重大投资
- 本集团按公允值列入损益账之金融资产市值约380万港元,主要包括4项于香港上市及1项于新加坡上市的股本证券的投资组合。
- 本期间,本公司并无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持有银行结余及现金共1,110万港元,主要为港元及人民币计价。
- 未偿还之银行贷款余额为840万港元,所有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以港元计值及现行市场利率计息。
- 股东资金约2.928亿港元,故此,本集团于2025年9月30日之负债与资本比率(总银行借贷对股东资金)约為2.9%。
资本承担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资本承担为50万港元。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报告日期后事项
- 本集团于本期间后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并无发生重大事项。
中期财务资料
-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本期间可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亏损为6,553,086港元,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亏损为1,348,311港元,合计亏损为7,901,397港元。
-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集团流动资产净值为11,062,515港元,资产总值为294,378,755港元,股本为133,291,387,730港元,储备为(36,370,045)港元。
-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亏损7,901,397港元,导致累计亏损为(36,370,045)港元。
-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经营活动所得之现金净额为11,311,644港元,投资活动(所用)所得之现金净额为(1,884,870)港元,融资活动所用之现金净额为(564,366)港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8,862,408港元。
上市规则规定提供的附加资料
-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及淡仓:本集团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权益及淡仓,具体持股情况详见报告。
- 本公司购股权:本公司于2016年9月2日采纳新购股权计划,该计划为对董事及其他合格参与者的奖励。本期间概无购股权失效,但旧计划及新计划下可供授出的购股权总数分别为零及41,471,067份。
- 主要股东之权益:除报告披露的董事权益外,邱德根先生(已故)及其关联公司Achiemax Limited及Energy Overseas Ltd.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
- 购买股份或债券之安排:本期间,本公司或其控股公司或任何其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使董事可藉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之股份或债券而获益。
- 购买、出售或回购本公司之上市证券:本期间,本公司并无回购其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之任何股份,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亦无购买或出售任何该等股份。
-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本集团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新操守准则,董事确认,本期间已全面遵守相关规定标准及本公司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准则。
- 企业管治:本集团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第2部分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但主席、董事总经理及行政总裁的职责由同一人履行。董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确保本集团强大及一致的领导,并能夠更有效和高效地规划和实施业务决策和战略。
- 董事资料变动:执行董事邱咏雅小姐已获委任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5年9月2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