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MSG家�企��動重磅合作 聯想攜手旗下摩托羅拉品牌,與MSG家族企業正式建立多年戰略合作,共同推動體育與娛樂產業的創新發展。根據合作協議,聯想將成為麥迪遜廣場花園、《聖誕奇觀·火箭女郎舞蹈團》以及紐約尼克隊、紐約遊騎兵隊等職業運動隊伍的官方合作夥伴,並透過MSG傳播網絡實現全平台品牌曝光。摩托羅拉則成為麥迪遜廣場花園、紐約尼克隊及紐約遊騎兵隊的官方合作夥伴。 是次合作以社區參與為核心,聯想將與紐約尼克隊及《聖誕奇觀·火箭女郎舞蹈團》共同策劃一系列活動,重點支持中小型企業與社區組織的發展。摩托羅拉的合作則側重場館資源的高曝光度,更將以獨家冠名合作夥伴身份,入駐麥迪遜廣場花園極具標誌性的「名人專區」。 掃描以下二維碼,瞭解更多資訊 為�線救援賦�的智���方� 作為非政府救援組織,無國界醫生(MSF)日內瓦行動中心致力於為受武裝衝突、自然災害及人為災難等緊急狀況影響的群體提供醫療援助。在這一人道使命中,聯想的ThinkSystem SE350邊緣服務器為其關鍵IT服務提供了堅實的技術支持,顯著提升系統效能與數據安全,助力前線團隊高效運作,及時為亟需救助的人群提供關鍵援助。 掃描以下二維碼,瞭解更多資訊 綜合損益表 綜合全面收益表 綜合資產負債表 綜合資產負債表 綜合現金流量表 綜合現金流量表 綜合權益變動表 附註 1一般資料及編製基礎 與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關並包括在二零二五╱二六年財政年度中期報告內的財務資料,並不構成本公司該年度的法定年度綜合財務報表,但摘錄自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436條而須披露與此等法定綜合財務報表有關的進一步資料如下: 本公司已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62(3)條及附表6第3部分的規定,向公司註冊處呈交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 本公司核數師已就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作出報告。核數師報告為無保留意見,不包括對某些事項的參照而核數師透過強調事項籲請關注而無對其報告作出保留意見;以及不包括香港《公司條例》第406(2)條、407(2)或(3)條規定的聲明。 編製基礎 上述財務資料及附註摘錄自本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此等財務資料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附錄16編製。 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乃由董事會負責編製。此等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此等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慣例而編製,惟按公允值計算的界定福利計劃下的計劃資產、若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除外。 採納的會計政策與過去財政年度的會計政策一致。以下經修訂的準則適用於本報告期。本集團毋須因採用此等經修訂的準則而更改會計政策或進行追溯調整。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 2分類資料 管理層已根據首席運營決策者Lenovo Executive Committee(「LEC」)審議並用於制定策略性決策的報告釐定經營分部。業務分部包括智能設備業務集團,基礎設施方案業務集團和方案服務業務集團。 2分類資料(續) LEC根據經營溢利╱虧損的一項計量措施評估經營分部的表現。此項計量基準不包括非現金併購相關的會計費用和非經常性支出的影響,例如業務集團重組成本。此項計量基準亦不包括某些由總部及中央職能所推動的活動的收入和支出的影響,例如金融工具公允值變動和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收益╱虧損。若財務收入和成本直接歸屬於業務活動時,則該部分財務收入及費用會分配給相關業務集團。 附註 2分類資料(續) (b)區域收入分析 2分類資料(續) (e)董事評估商譽及可使用年期不確定的商標及商品命名合共62.20億美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61.18億美元)。商譽及可使用年期不確定的商標及商品命名的賬面值呈列如下: 董事認為,根據履行的減值評估,商譽及可使用年期不確定的商標及商品命名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並無減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無)。 附註 3經營溢利 經營溢利已扣除╱(計入)下列項目: 4財務收入及費用 (a)財務收入 (b)財務費用 附註 5稅項 在綜合損益表內的稅項如下: 中國香港利得稅已按期內估計應納稅溢利的16.5%(二零二四╱二五年:16.5%)計提撥備。中國香港以外地區的稅項所指的是於中國大陸及海外經營的附屬公司的所得稅及不可退回的預扣稅,並按各司法權區適用的稅率計算。 6每股盈利 (a)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是按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除以期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計算。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已調整僱員股票基金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用作長期激勵計劃下獎勵合資格的員工。 6每股盈利(續) (b)攤薄 每股攤薄盈利金額是按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計算,經調整以反映本集團流通在外的攤薄潛在普通股之影響(按適用)。計算每股攤薄盈利所用的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是計算每股基本盈利所用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以及假設所有會攤薄的潛在普通股被視為行使或轉換為普通股後無償發行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本公司擁有四類(二零二四╱二五年:三類)潛在普通股,為長期激勵獎勵、認股權證、向非控制性權益簽出認沽期權和可換股債券(二零二四╱二五年:長期激勵獎勵、向非控制性權益簽出認沽期權和可換股債券)。長期激勵獎勵和可換股債券分別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及六個月均會攤薄。認股權證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及六個月均不會攤薄。向非控制性權益簽出認沽期權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及六個月均不會攤薄。 附註 7股息 8非流動資產 主要非流動資產的變動分析如下: 8非流動資產(續) 上列遞延所得稅項資產的變動為於相同稅務管轄機關抵銷前之金額。若稅項涉及相同稅務管轄機關,並且稅項資產和負債的相互抵銷是具有法定效力,則遞延所得稅項資產及負債會相互抵銷。於綜合資產負債表中列述之數額已作適當抵銷。 9存貨 10應收貿易賬款、租賃款及票據及應付貿易賬款及票據 (a)應收貿易賬款、租賃款及票據如下: 附註: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非流動部分的應收租賃款為183,292,000美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70,987,000美元),計入其他非流動資產。 客戶一般享有零至一百二十日信用期。本集團於結算日按發票日計算的應收貿易賬款的賬齡分析如下: 附註 10應收貿易賬款、租賃款及票據及應付貿易賬款及票據(續) (a)(續)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已逾期應收貿易賬款扣除虧損撥備為1,036,288,000美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879,681,000美元)。該等按到期日計算的應收貿易賬款的賬齡分析如下: 10應收貿易賬款、租賃款及票據及應付貿易賬款及票據(續) (b)應付貿易賬款及票據如下: 本集團於結算日按發票日計算的應付貿易賬款的賬齡分析如下: 11按金、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賬款 按金、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賬款如下: 附註 12撥備、其他應付賬款及應計費用 (a)其他應付賬款及應計費用如下: 附註: (i)銷售調整準備主要與未來批量折扣、價格保護、回扣及客戶退貨有關。 (ii)—根據本公司與富士通株式會社(「富士通」)的合營協議,本公司及富士通分別獲授予認購及認沽期權,使本公司有權向富士通和日本政策投資銀行(「DBJ」)購買或富士通和DBJ有權向本公司出售Fujitsu Client Computing Limited及其附屬公司(統稱「FCCL」)的49%股權。富士通現持有FCCL的49%股權。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兩種期權均可以行使。認購及認沽期權的行使價將根據行使日的49%股權的公允值釐定。 —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合肥智聚晟寶股權投資有限公司(「智聚晟寶」)從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合營公司(「合營公司」)49%權益。本公司和智聚晟寶分別擁有合營公司51%和49%的權益。根據本公司通過全資附屬公司與合肥源嘉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源嘉」)訂立的期權協議,該公司持有智聚晟寶99.31%股權,而本集團與源嘉則分別獲授予認購期權及認沽期權,使本集團有權向源嘉購買或源嘉有權向本集團出售智聚晟寶的99.31%權益。 期權可行使期內,源嘉已通知本集團其有意行使認沽期權。根據智聚晟寶、源嘉和本集團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訂立的協議,智聚晟寶以行使價18.95億人民幤(約2.97億美元)轉讓合營公司39%權益予本集團。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交易完成時,本公司及智聚晟寶分別擁有合營公司90%和10%的權益。 源嘉繼續持有智聚晟寶99.31%權益,根據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新簽訂的期權協議,本集團與源嘉則分別獲授予認購期權及認沽期權,使本集團有權向源嘉購買或源嘉有權向本集團出售智聚晟寶的99.31%權益。此認購及認沽期權可分別於新期權協議簽訂後54個月及由48個月至54個月內行使。認購期權及認沽期權的行使價將根據新期權協議釐定,最高為5億人民幤(約7,000萬美元)。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由於向源嘉簽出的認沽期權負債將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可行使,簽出認沽期權負債已重新分類為流動負債。 於認沽期權行使時可能應付的金額初步按贖回金額的現值計入其他非流動負債,並相應直接計入權益下的向非控制性權益簽出認沽期權。 於每個結算日,認沽期權負債需要根據預期表現變動重新計算,所產生的收益或虧損於綜合損益表中確認。倘認沽期權於屆滿時未獲行使,則有關負債將終止確認,並於權益作出相應調整。 (iii)其他應付賬款大部份為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付加工商的委託加工商款項及服務。 (iv)其他應付賬款及應計費用的賬面值與其公允值相若。 12撥備、其他應付賬款及應計費用(續) 本集團於銷售時根據估計成本記錄預期的保修責任。根據過往維修率資料,保修費申索可合理預計。保修費撥備每季審閱一次,以核實該撥備可適當地反映保修期間的剩餘責任。根據與供應商之間的相關條款安排,該等費用若干部份將由供應商償付。 本集團根據回收自終端客戶棄置的電動及電子廢料的預計成本(棄置方法須無害環境)以及參考過往及預計未來的回收率,於銷售時將環境修復撥備入賬。環境修復撥備須每年最少檢討一次,以評估其是否足以履行本集團的責任。 重組費用撥備主要包括由一系列重組方案而產生的員工解僱付款,以降低成本及提高運營效率。本集團因重組行動而承擔現有的法律或推定責任時,將重組費用撥備入賬。 附註 13其他非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如下: (a)根據本公司與NEC Corporation的合營協議,本集團須向NEC Corporation以現金支付遞延對價。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就遞延對價於未來應付的潛在款項未貼現金額為2,500萬美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500萬美元)。 (b)若干集團公司預先收到而納入其他非流動負債的政府獎勵及補助主要與研究開發項目及物業、廠房及設備建造有關。此等集團公司需要滿足政府獎勵及補助條款項下的若干條件。滿足該等條件後,政府獎勵及補助將直接計入損益表,或按有關資產之預計可使用年期以直線法確認。 14貸款 14貸款(續) 附註: (a)大部分短期貸款以美元計值。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可動用的循環及短期貸款信用額度為63.36億美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60.44億美元),已動用之信用額度為4,600萬美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6,200萬美元)。 (b)未償還票據如下: (c)未償還可換股債券如下: (i)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本公司完成向債券持有人發行於二零二九年八月到期的七年年期年息率為2.5%之6.75億美元可換股債券(「2029可換股債券」)。所得款項用於償還過往可換股債券及一般企業用途。債券持有人可選擇於發行日期後41日起至到期日前第10日,將部分或全部尚未償還的2029可換股債券本金金額,以轉換價每股9.94港元轉換本公司的普通股(可予調整)。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