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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晖控股: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2025-11-28港股财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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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晖控股: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StarGlory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榮 暉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8213)(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公告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通常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 》(「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榮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及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財務摘要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綜合收入為約10,900,000港元,較去年同期錄得之約22,400,000港元減少約51.3%。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由去年同期的11,300,000港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10,300,000港元。 中期業績 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公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連同去年同期之未經審核綜合比較數字: 簡明綜合損益表(未經審核)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收入銷售成本 毛利其他收入經營開支 期內虧損 (10,345)(11,352) (10,345)(11,352) -攤薄 簡明綜合全面收入表(未經審核)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期內虧損 (10,345)(11,352) 其他全面虧損: 隨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換算海外業務財務報表所產生匯兌虧損 期內全面虧損總額 (10,348)(11,517) 以下應佔期內全面虧損總額:本公司擁有人非控股權益 (10,348)(11,517)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非流動資產 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無形資產於一間聯營公司之權益 流動資產 存貨應收賬項、按金及預付款項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減:— 流動負債 應付賬項及應計費用其他貸款合約負債租賃負債 流動負債淨額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續)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未經審核)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未經審核) 期末之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之分析 附註: 1.編製基準 (a)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並按歷史成本慣例及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之披露規定而編製。 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應與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編製之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已根據於二零二五年年度財務報表採納之相同會計政策編製,惟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與其業務相關及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之所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除外。採用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並無導致本集團之會計政策、本集團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之呈列以及本期間及過往期間之報告金額出現重大變動。 (b)採用持續經營基準 於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時,已評估本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儘管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有流動負債淨額及負債淨額分別約117,382,000港元及141,076,000港元,惟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由董事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此乃由於董事認為: (1)黃莉女士(即本集團最終控股公司之唯一實益擁有人)已同意向本集團提供持續的財務資助; (2)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湯聖明先生(「湯先生」)(作為貸款人,亦為本公司所發行可換股債券(「可換股債券」)的唯一實益擁有人)與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簽訂一份貸款備忘錄,據此,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湯先生提供之貸款之尚未償還本金及利息結餘約100,606,000港元的還款日期由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延長(「延期」)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延長貸款」)。延長貸款於延期後具有相同的條款。 (3)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後,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結欠一名主要供應商約21,581,000港元(已計入附註22所載應付賬項及應計費用項下之應付貿易賬項),該供應商已同意不會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前要求本集團償還結欠之款項。 經計及上述因素及根據董事對本集團未來現金流量的估計而預期內部將產生的資金後,董事信納本集團將擁有充足的財務資源以履行其於可見將來到期之財務責任,並認為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屬恰當,因為並無有關可能對本集團持續經營能力構成重大疑問之事件或情況之重大不明朗因素。 2.收入 收入指期內就提供餐飲服務及其他已確認之發票值(扣除折扣及增值稅)。期內錄得之收入之分析如下: 來自客戶收入及基於某一時間點確認 -提供餐飲服務-銷售蛋糕-提供光伏產品及相關原材料 3.所得稅前虧損 所得稅前虧損乃在扣除下列各項後達致: (a)融資成本:其他貸款之利息開支可換股債券之利息開支租賃負債之利息開支其他銀行收費 (b)其他項目:其他無形資產攤銷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 4.所得稅 簡明綜合損益表內之稅項為: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未經審核)(未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稅項遞延稅項 所得稅抵免 (i)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之規則及規例,本集團毋須繳納任何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所得稅。(ii)本公司於香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註冊成立╱成立之附屬公司須分別繳納16.5%之香港利得稅及25%之中國企業所得稅(二零二四年:分別為香港-16.5%及中國-25%)。 5.每股虧損 於所有期間的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10,34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約11,352,000港元)以及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555,057,588股(二零二四年:520,771,875股普通股)計算。 於計算每股攤薄虧損時假設本公司尚未轉換之可換股債券未獲轉換,原因為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該等潛在普通股對每股虧損具有反攤薄影響。 6.應收賬項、按金及預付款項 應收賬項、按金及預付款項包括:- 應收貿易賬項減:虧損撥備 租金及公共服務按金預付款項其他應收賬項 (a)虧損撥備 有關應收貿易賬項的虧損撥備使用虧損撥備賬入賬,除非本集團信納收回有關款項的可能性極微,於該情況下,虧損撥備將於應收貿易賬項撇銷。 應收貿易賬項的虧損撥備變動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經審核)(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 (b)賬齡分析 就提供餐飲服務而言,除獲30至60天之信貸期的信譽良好的企業客戶外,本集團與其客戶的交易條款主要以現金及非現金結算。就非現金結算而言,對手方通常於2至60天內結清結餘。以下為於報告期末基於發票日期的應收貿易賬項(包括未償還的非現金結算結餘,扣除虧損撥備)之賬齡分析:-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經審核)(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 0至30天31至60天61至90天91至180天180天以上 3,280311 (c)未減值之應收貿易賬項 被視為未減值之應收貿易賬項的賬齡分析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經審核)(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 既未逾期亦未減值 1至30天31至60天61至90天91至180天 已逾期但未減值之應收貿易賬項與本集團具有良好往績記錄之若干獨立客戶有關。根據過往經驗,管理層認為,由於信貸質素並無重大改變且結餘仍被視為可全數收回,故毋須就該等結餘作出虧損撥備。本集團並無持有該等結餘之任何抵押品。 本集團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訂明的簡化方法計提預期信貸虧損,其允許就應收貿易賬項計提整個存續期的預期虧損撥備。為計量預期信貸虧損,該等應收賬項根據共享信貸風險特徵及賬單賬齡進行分組。 7.應付賬項及應計費用 應付賬項及應計費用包括:- 應付貿易賬項應計費用及撥備應付利息其他應付賬項及應付款項 以下為應付貿易賬項基於發票日期之賬齡分析:- 0至30天31至60天61至90天91至180天180天以上 8.其他貸款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經審核)(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貸款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來自一名貸款人的其他貸款約97,864,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97,864,000港元)為無抵押及按月利率0.1%計息,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償還。剩餘貸款約2,557,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約2,508,000港元)為不計息、無抵押及按要求償還。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湯聖明先生(作為貸款人,亦為本公司所發行可換股債券的唯一實益擁有人)與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簽訂一份貸款備忘錄,據此,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償還本金及利息結餘約99,431,000港元的湯先生提供之貸款之還款日期由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延長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湯先生與本公司一間附屬公司簽訂另一份貸款備忘錄,據此,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償還本金及利息結餘約100,606,000港元的湯先生提供之貸款之還款日期由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延長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延長貸款於延期後具有相同的條款。湯先生提供之貸款剩餘部分為不計息、無抵押及按要求償還。 應付此貸款人的利息約1,567,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約2,742,000港元)計入應付利息。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其他貸款約5,702,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約5,949,000港元)為無抵押、不計息及按要求償還。 9.關聯方及關連交易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與其關聯方及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會計準則第24號及GEM上市規則)概無重大交易。 袍金薪金、津貼及其他實物利益退休計劃供款 10.分類資料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規定經營分類須按董事(即主要經營決策者(「主要經營決策者」))定期審閱以向分類分配資源及評估其表現的本集團組成部分的內部報告為基準識別。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本集團主要經營兩個業務單位,並擁有兩個可呈報及經營分類:餐飲及光伏業務。 (i)餐飲-於香港提供餐飲服務、經營餐廳及蛋糕店。 (ii)光伏業務-於中國買賣光伏產品及相關原材料。 (a)分類收入及業績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以下為本集團按可呈報分類劃分之收入及業績分析。 分類虧損指各分類產生之虧損,而並無分配利息收入、應佔一間聯營公司業績、雜項、融資成本及中央經營開支。此乃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向主要經營決策者呈報之計量方法。 (b)分類資產及負債 以下為本集團按可呈報分類劃分之資產及負債分析: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就監察分類表現及於分類間分配資源而言: 所有資產於經營分類間分配,惟若干廠房及設備、若干使用權資產、若干按金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