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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利集團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114)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公告 業績 興利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之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四年同期之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損益表–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綜合損益表–未經審核(續)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以下各方應佔: 應付本公司股東的股息詳情載於附註6。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本期溢利 本期其他全面收入 隨後可重列至損益之項目:換算香港以外地區附屬公司財務報表的匯兌差額(無稅項影響) 本期全面收入總額 以下各方應佔: 本公司股東非控股權益 本期全面收入總額 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綜合財務狀況表–未經審核(續)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非流動負債 租賃負債遞延稅項負債長期服務金準備 資產淨值 附註: 1.編製基準 本中期財務業績是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編製,包括符合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規定,並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獲授權刊發。 除了預期會在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年度財務報表中反映的會計政策修訂外,本中期財務業績已按照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的相同會計政策編製。這些會計政策的修訂詳情載於附註2。 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管理層需在編製中期財務業績時作出會對政策的應用和本年度截至現在為止的資產、負債及收支的列報金額造成影響的判斷、估計和假設。實際結果可能有別於估計金額。 本中期財務業績乃未經審核,但本公司的審核委員會已作出審閱。 雖然以比較資料載列於中期財務業績內的有關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財務資料,並不構成本公司在該財政年度的法定財務報表,但這些財務資料均取自這些財務報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法定財務報表可於本公司的註冊辦處索取。核數師已在其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報告中對這些財務報表發表了無保留意見。 2.會計政策變動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多項《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該等修訂於本集團當前會計期間首次生效。 概無變動對本集團本期間或過往期間業績及財務狀況之編制或呈列有重大影響。 本集團並無採用於本會計期間尚未生效之任何新準則或詮釋。 3.收入及分部報告 本集團以分部管理業務,而分部則以業務範圍劃分。本集團按照向本集團最高層管理人員就資源分配和績效評估之內部匯報資料方式列報以下五個須報告分部。概無經營分部已經匯總,形成以下須報告分部。 玩具:玩具製造、銷售及分銷。電腦製品:電腦製品製造及銷售。時計:鐘錶、電子產品及禮品銷售及分銷。投資:投資於債券及股本證券、管理基金及其他金融資產。其他:出租物業予集團公司及第三方以產生租金收入及物業升值所得長遠收益。 (a)收入分拆 來自客戶合約收入按主要產品及客戶地區之分拆如下: -玩具-電腦製品-時計 -香港(藉地) -北美洲-英國-歐洲(英國除外)-亞洲(中國大陸及香港除外)-中國大陸-其他 (b)有關損益、資產及負債的資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提供予本集團最高層管理人員用作資源分配和分部績效評估的本集團須報告分部之收入分拆及資料載列如下。 附註: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其他分部出售兩幅位於上海的土地及其上蓋建築物,其除稅前收益為港幣21,343,000元(二零二四年:無),並因此而確認及包括在以上分部業績內。 4.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已扣除/(計入): (a)融資成本 租賃負債利息 (b)其他項目 (i)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本集團出售兩幅位於上海的土地及其上蓋建築物(「出售」)於扣除估計的厘印費、增值稅、附加費和專業費用後,確認一次性除稅前收益港幣21,343,000元。與該出售有關之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估計約為港幣6,402,000元,該兩個項目被確認為所得稅費用並載於附註5中。 5.所得稅 本期稅項─香港利得稅本期稅項─香港以外地區(附註4(b)(i))遞延稅項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香港利得稅撥備乃按估計年度有效稅率16.5%(二零二四年: 16.5%)計算,惟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屬於兩級利得稅制度下的合資格企業除外。 香港以外地區的附屬公司的稅項則以有關稅項司法管轄區適用的現行稅率計算。 6.股息 (a)應付本公司股東中期股息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b)屬於上一財政年度,及於本中期期間已批准但仍未派付給本公司股東的股息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7.每股盈利 (a)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本期間本公司股東應佔溢利港幣44,236,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幣27,189,000元)與期間內已發行股份之加權平均數604,491,000股(二零二四年:604,491,000股)計算。 (b)每股攤薄盈利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概無潛在攤薄影響的股份,因此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之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因為期內尚未行使之購股權對每股基本盈利有反攤薄影響。 8.投資物業及其他物業、機器及設備 (a)使用權資產 而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本集團曾簽訂多項新的租賃協議,並因此確認新增使用權資產為港幣495,000元(二零二四年:無)。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本集團出售兩幅位於上海的土地及其上蓋建築物(賬面值為零),並因此確認一次性除稅前收益港幣21,343,000元。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並無出售其他使用權資產。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所撇銷使用權資產之賬面淨值為港幣5,228,000元,因此而錄得之提早終止租賃收益淨額為港幣182,000元。 (b)購入及出售自用資產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本集團購入其他物業、機器及設備合共成本為港幣3,407,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幣299,000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間所出售其他物業、機器及設備之賬面淨值為港幣85,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幣904,000元),因此錄得出售收益淨額為港幣339,000元(二零二四年:虧損淨額港幣238,000元)。 9.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包括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已扣除虧損撥備),有關於報告期末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以發票日期計算 三個月以內四至六個月七至十二個月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已扣除虧損撥備)按金、預付款及其他應收款 給予顧客之信貸條款各異,一般按個別顧客之財政狀況衡量。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一般由發單日期起計九十天內到期支付。所有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預期可於一年內收回或確認為費用。 10.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及合約負債 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及合約負債包括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有關於報告期末之賬齡分析如下: 以發票日期計算 所有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及合約負債,預期於一年內償還或確認為收入。 11.無須作出調整之報告期末後事項 (a)於報告期末後,董事建議派發中期股息。進一步詳情披露於附註6內。 (b)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簽立臨時買賣合約,以代價港幣81,500,000元購入一項物業。有關詳情可參閱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之公告。 業務回顧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收入為港幣425,000,000元,較去年同期之港幣392,000,000元增加8%。於回顧期間本集團錄得股東應佔淨溢利增至港幣44,200,000元,而去年則為股東應佔溢利港幣27,200,000元,該增加主要來自出售兩幅位於上海的土地及其上蓋建築物(「出售」)所獲得除稅後一次性收益約港幣14,900,000元。有關出售詳情刊發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之公告內。經營業績之進一步分析詳述如下。 於回顧期間,客戶因預期關稅急增而提前下單。因此,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玩具部之收入由前年度之港幣227,000,000元,增加22%至港幣278,000,000元,而經營溢利亦由前年度之港幣15,500,000元,增加至港幣20,900,000元。 電腦製品部於之收入由前年度之港幣60,000,000元下跌40%至港幣36,000,000元,這主要因為市場對智能連接設備之需求疲弱。本部門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錄得經營虧損港幣4,700,000元,而去年同期則錄得經營溢利港幣2,500,000元。 由於對授權品牌的鐘錶需求持續增加,時計部於上半年之收入由前年度之港幣104,000,000元增加7%至港幣111,000,000元。然而,產品組合的調整因而導致毛利輕微下跌,而本部門於本財政年度上半年之經營溢利由前年度之港幣7,000,000元輕微下跌至港幣6,800,000元。 本集團於回顧期間錄得交易證券之已變現及未變現收益淨額為港幣13,0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幣9,900,000元)。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持有之交易證券由本財政年度初之港幣92,000,000元增至港幣105,000,000元。 前景及展望 由於地緣政治緊張局勢持續所帶來的不確定性和壓力,以及業內價格競爭激烈,管理層對玩具部及電腦製品部於本財政年度下半年之表現甚為關注。然而,另一方面,管理層期望時計部於整個財政年度之業務維持穩定及保持理想業績。 變現能力、財務資源及資金 本集團一直維持良好的財務狀況。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擁有包括已抵押銀行結餘之現金結餘合共港幣248,000,000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幣273,000,000元)。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底,本集團之流動資產為港幣692,000,000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幣596,000,000元)。其中包括存貨港幣119,000,000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幣118,000,000元),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為港幣220,000,000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幣113,000,000元)及交易證券港幣105,000,000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幣92,000,000元)。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之流動負債為港幣262,000,000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幣208,000,000元)。若干交易證券及銀行存款合計為港幣113,000,000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幣98,000,000元),連同若干賬面值為港幣38,000,000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港幣40,000,000元)的物業已抵押給銀行以擔保本集團的銀行備用信貸。 本集團以資產負債比率(即以總負債除以總資產計算)監察其資本結構。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之資產負債比率為32%(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9%)。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代表公司變現能力之營運資金比率(即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比率)為2.64倍,而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則為2.87倍。另代表公司短期變現能力之速動比率(即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之總額與流動負債比率)由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1.77倍減少至1.70倍。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匯兌風險 本集團面對之外幣風險主要來自以外幣為單位之買賣交易,如人民幣、美元及英鎊。管理層會密切監察本集團之匯兌風險及在有需要時考慮對沖重大匯兌風險。 股息 董事會宣佈中期股息為每股港幣3仙(二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