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概述了经合组织国家及四个加入国在 2025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退休储蓄税收政策。报告涵盖了税收优惠和非税收优惠,旨在鼓励个人在资产支持型养老金计划中进行储蓄。
税收优惠
- 税收抵免:大多数国家为退休储蓄提供税收抵免,抵免额度通常低于个人所得税率。例如,澳大利亚的税收抵免额度为 15%,但超过部分将按个人所得税率征税。
- 税收递延:资产支持型养老金计划通常允许投资收益在退休前免税,从而实现税收递延。
- 转移余额上限:许多国家设有转移余额上限,限制个人可以转移到退休阶段账户的养老金资产总额。例如,澳大利亚的转移余额上限为 200 万澳元。
- 养老金收入税收:养老金收入的税收处理因国家而异。一些国家允许养老金收入免税,而其他国家则按个人所得税率征税。
非税收优惠
- 政府匹配缴款:一些国家提供政府匹配缴款,以鼓励个人进行退休储蓄。例如,智利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匹配缴款,最高可达其强制性养老金缴费额的 50%。
- 低收入补贴:一些国家为低收入者提供退休储蓄补贴,以帮助他们提高退休储蓄水平。例如,澳大利亚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低收入超级税抵免 (LISTO),每年最高可达 500 澳元。
社会缴款
- 社会缴款豁免:一些国家免征养老金缴款的社会缴款。例如,加拿大免征养老金计划缴款的社会缴款。
- 养老金收入社会缴款:一些国家对养老金收入征收社会缴款。例如,匈牙利对养老金收入征收 18.5% 的社会缴款。
雇主角度
- 税收抵免:雇主通常可以抵免其向养老金计划缴款的部分,从而降低其税负。
- 运营成本:雇主还需要考虑养老金计划的运营成本,例如管理费用和投资费用。
研究结论
- 资产支持型养老金计划在多支柱养老金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需要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来鼓励个人参与。
- 各国养老金税收政策差异较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 政府需要平衡养老金激励措施的成本和效益,以确保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