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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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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廖文义先生、彭燎原先生、华庆成先生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本公司董事长陈俊标先生、总经理鲁以亮先生、财务总监黄志坤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祖江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在重组原广州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的基础上,重新登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广州市,在北京、上海和武汉设有业务管理部。公司在2011年3月10日获取《金融许可证》,并在2011年3月16日换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式开业,经允许从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定批准的业务。 2.1.1公司的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简称:大业信托英文名称:DayeTrustCo.,Ltd英文缩写:DayeTrust 2.1.2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俊标2.1.3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1层邮政编码:510800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dytrustee.com电子信箱:info@dytrustee.com2.1.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汪鑫电话:020-22679368传真:020-22679301电子邮箱:wangx@dytrustee.com2.1.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金融时报》2.1.6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1层2.1.7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2.1.8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2.2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 3.1公司治理结构 3.1.1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共三家。股东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东无违反承诺质押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3.1.1.1股东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控股股东:财政部; 实际控制人:财政部;一致行动人:无;最终受益人:财政部; 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3.1.1.2股东方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控股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一致行动人:无;最终受益人: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3.1.1.3股东方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控股股东:珠海京晟系实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珠海京晟系实业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无; 最终受益人:陈志军; 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3.1.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3.1.3监事、监事会 3.1.4高级管理人员 3.1.5公司员工 2024年,公司共新增25名员工,离职8名员工。截至2024年末,公司共设置部门33个,员工180名,员工平均年龄39岁。 3.2公司治理信息 3.2.1年度内召开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会议1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5月31日,公司在广州大会议室召开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净资本指标及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经营预算>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受益人利益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对审批固有资金严重不审慎问题进行问责的议案》等8项议案,其中《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未获通过。 3.2.2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3.2.2.1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的权利,运行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月26日,公司在广州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赵一海先生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广州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净资本指标及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有业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受益人利益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绩效薪酬与履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定>的议案》等21项议案,并听取了《关于2023年度员工绩效薪酬事项的报告》。 2024年5月28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股东评估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30日,公司在广州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恢复计划>及<处置计划>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2024年11月21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的议案》。 3.2.2.2董事会对股东会授权事项及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授权和决议,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 3.2.2.3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权利,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 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3.2.2.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权利,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定>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2024年6月18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30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4年11月18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3.2.2.5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权利,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绩效薪酬与履职情况的议案》。 3.2.2.6信托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信托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权利,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信托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受益人利益实现情况的议案》。 3.2.2.7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权利,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3.2.2.8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权利,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4月22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的议案》。 3.2.2.9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遵照《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了公司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2.2.9.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议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敬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按期出席董事会,持续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掌握信息,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尽审阅会议相关材 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对重大事务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