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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 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2025年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460,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元(含税),支付现金为23,045,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5年8月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部分议案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 订 稿 ) 》 等 相 关 文 件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2025年6月11日 、2025年9月30日 刊 载 于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