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也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且无特殊认定。报告还提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但未详细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未适用前10名股东及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也未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变化。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说明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分别列示2025年9月30日和2025年1—9月的数据,现金流量表同样覆盖2025年1—9月。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的调整。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