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实际出席董事16名。 (三)本行董事长吴利军、行长郝成、副行长及首席财务官刘彦、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卢健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五)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六)本报告中“本行”“全行”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二、基本情况 (一)本行简介 本行成立于1992年8月,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1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3年12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二)本行战略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拓展重点业务领域,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是扎实服务实体经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发挥特色化经营优势,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实施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FTP减点优惠、重点项目资本收费优惠等专项支持措施,推动全行科技、绿色、普惠、中长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贷款实现稳健增长。科技金融方面,持续健全“1+16+100”科技金融专业化专营化组织体系,打造强服务、强产品、强生态、强行研、强数智的“五强”特色支撑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绿色金融方面,持续推进体系建设、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建立健全“以绿色贷款为主+各类绿色金融特色产品+行业解决方案”的绿色金融产品谱系。普惠金融方面,深化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持续优化信用类、担保类、抵押类等“3+1+N”系列线上化产品,不断提升普惠线上化业务拓展和风险管理能力。养老金融方面,推出“和光颐享”品牌,打造“金融+医养康旅”综合服务与“银保养”协同服务两大特色,持续扩容增设“养老金融服务中心”,积极落实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相关政策,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 务。报告期末,累计提供养老金融产品900余只,养老金融专区累计服务客户288.20万人次。数字金融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快推动重点业务全流程线上化、移动化、智能化、生态化,重点发力支付缴费类场景与融资类场景建设。通过植根实体经济,业务规模稳步增长,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 二是优化资产负债管理,提升综合经营效益。资产方面,优化资产配置结构,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赛道,强化行业研究,细化营销范式,提升特色化、专业化竞争优势。负债方面,坚持动态的量价平衡策略,对公存款深化综合经营,拓展客户高频交易场景,强化公私联动推进代发业务发展,不断增强批量拓客与源头资金导入能力;零售存款着力通过“源头引资、销售带动、客群经营、流量沉淀”四项引擎驱动,以结构调优促质量提升,多措并举推进存款“量价效”高质量发展。 三是夯实客户基础,持续深化客群综合经营。公司客群经营方面,践行“分群、分层、分级”经营理念,针对战略客群、潜力客群、基础客群,匹配差异化营销策略;零售客群经营方面,加强公私联动批量拓客与业务协同经营,升级分层客户经营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渠道服务能力,加强数字化工具赋能和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质效。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培育经营特色。打造“阳光科创”科技金融业务,聚焦重点赛道、深耕场景综合服务,提供“股、贷、债、托、私”全周期产品体系。大力发展“阳光财富”业务,立足“阳光理财”与“阳光金选”两大品系,发行养老、普惠、绿色科创等主题理财产品,创新推出“7+”固收+理财产品体系。报告期末,理财产品管理规模1.89万亿元。持续保持“云缴费”行业领先优势,着力建设数字化金融场景平台,打造“薪悦通”等特色产品。优化“阳光交银”生态化综合金融服务,构建“阳光交易+”综合服务体系,整合打造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满足企业资金管理数字化转型及经营场景 结算需求。报告期末,供应链客户19,928户。推进“阳光投行”业务发展,践行“商投私一体化”策略,提升综合融资服务能力,前三季度债券承销3,165.41亿元,发放并购贷款239.25亿元。大力发展“阳光金市”业务,坚持“稳配置、活交易、增代客、强风控”发展主线,做优做强投资基本盘,激发市场交易活力。通过着力发展特色业务,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实现对公综合融资规模(FPA)5.50万亿元,零售资产管理规模(AUM)3.15万亿元,同业金融交易额(GMV)2.63万亿元。 五是坚守合规底线,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控。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健全洗钱风险管理体系。深化授信行业研究,积极赋能业务发展。持续强化集中度管理,常态化开展大额授信客户穿透式风险监测,推进预警强制应对机制,坚决遏制新增不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和信用卡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推进特殊资产经营管理专业化、精细化转型,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六是加快数字化转型,赋能业务发展。强化数字化手段对经营发展的驱动作用,坚持数字技术赋能场景生态,建立“价值分层、模式分类、总分协同”数字化场景工作机制,提升场景流量客户转化效能。建设数字化管理新范式,运用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力,系统部署人工智能创新运用,积极开展关键业务领域大模型技术应用研究,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效能。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本年发放优先股股息28.07亿元(含税)、发放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18.40亿元(含税)。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以年化形式列示。 4.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上述数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二)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注:1.并表口径的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以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其中,并表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和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 2.本行已公开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请登录本行网站查询。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量的杠杆率指标如下: (三)流动性覆盖率 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3号)计量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四)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2025年1-9月净利润和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无差异。 (五)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六)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72,177.1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72%,其中,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40,269.4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7%;负债总额66,128.5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83%,其中,存款余额41,846.9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69%。 1-9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润372.7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0%。实现营业收入942.7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94%,其中,利息净收入688.8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1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55.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3%,比上年同期下降0.83个百分点。 1-9月,本集团发生营业支出472.9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77%,其中,业务及管理费支出264.0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51%;信用减值损失支出188.3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41%。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507.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60亿元;不良贷款率1.26%,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8.92%,比上年末下降11.67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3.65%,一级资本充足率11.7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65%,均符合监管要求;杠杆率7.20%,比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 (七)业务条线经营情况 1.公司金融业务 本行扎实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定服务民营企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积极落实国家增量政策,前中后台充分协同,强担当、增投放、提质效,持续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服务消费与养老贷款等项目落地。以客户为中心,深化“分群、分层、分级”经营理念,搭建客户“活性”和“五主”评价体系(主授信、主结算、主现金管理、主代发、主生态),拓展对客户收付结算、FPA、供应链、现金管理、跨境结算、机构专户、收单缴费、代发等高频交易场景的服务,全面提升客户综合经营质效。围绕客户多元化需求,通过基础信贷、债券融资、并购融资、居间撮合、股权融资、结构化融资等多产品驱动,打造“商投私一体化”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坚持服务与产品创新,依托普惠线上化和供应链专班,聚焦重点领域,深耕场景经营服务,推动公司金融业务提质增效。 2.零售金融业务 本行着力打造领先的数字化零售银行,深化“分层分群、数据驱动、渠道协同、交易转化”核心策略,加强公私联动批量拓客与业务协同经营,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渠道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质效。推进负债端“量价效”协同高质量发展,深化存款综合经营,着力通过“源头引资、销售带动、客群经营、流量沉淀”四项引擎驱动,实现规模增长、成本改善。落实资产端金融惠民利民举措,积极发挥在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方面的金融支持作用,持续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挖掘信用卡业务区域经营潜力,强化客户生命周期精细化运营,提升数字化风控能力,零售贷款规模增长,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深入推进财富管理转型,进一步打造“阳光财富”特色品牌,立足“阳光理财”与“阳光金选”两大品系,丰富全品类产品货架,加强投研投顾体系建设,创新推出“7+”固收+理财产品体系,满足客户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产品规模实现较快增长。云缴费持续巩固中国领先开放便民缴费平台优势,围绕重点民生、政务领域,加快缴费项目向县、乡(村)纵深拓展,打造具有光大特色的“生活+金融”普惠便民生态,助力数字金融、普惠金融发展;加强“物流通”“安居通”“光大购精彩”等特色场景经营,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3.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持续加强宏观形势和政策研判,强化对债券组合的前瞻性、灵活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