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拟以现金人民币10,053.92万元收购龙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国际”)持有的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美多”)100%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对其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将股权交割日和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时间延后,股权交割日延迟到山东美多在建项目满产后,并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或备案手续后2周内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双方并就此事项签署了《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5年1月21日,上述收购事宜完成,山东美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山东美多同受石俊峰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4:截至报告期末,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流通股数量为2,082,400股,持股比例为0.30%,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孙公司LBMNEWENERGY(AP)PTE.LTD.(以下简称“锂源(亚太)”)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署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预计将由锂源(亚太)及其独资或合资子公司自2026年第二季度至2031年间合计向宁德时代海外工厂销售15.75万吨符合双方约定规格的磷酸铁锂正 极材料(以上需求量将随宁德时代海外项目进度与预测需求量的调整更新,最终采购量通过双方后续签订框架性、年度性的或者单笔采购合同落实),具体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按照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总销售金额超人民币6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