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海明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8月30日,震元生物S1产线(组氨酸产品)正式投产,标志着公司在培育合成生物新质生产力上迈出关键一步。目前S1产线运行正常,结合市场需求逐步释放产能。 2、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目前公司经营稳健,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0月2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5〕204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