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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电子城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1-9月,公司销售签约面积31,799.11平方米,签约金额20,395.48万元,竣工面积153,905.55平方米,报告期内无新增土地储备。 (2)截止9月底,公司已出租及合作运营园区项目取得租金收入26,936.53万元,对应面积394,627.10平方米。 (3)截止9月底,公司合作运营商业项目取得收入319.16万元,对应面积168,613.04平方米。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敌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