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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朝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淑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前三季度,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地缘政治冲突、国际贸易摩擦等问题频发,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面对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做优做精”的经营策略,聚力战略发展目标,强化风控管理,积极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升级。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03.52亿元,归母净利润5.7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4亿元,经营状况稳健。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6.94亿元,连续第三个季度环比增长,大宗商品经营货量企稳,部分核心经营品类货量同比、环比均提升。公司将继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经营质量,紧跟国家发展战略规划,结合自身发展情况,聚焦谋定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公司于2020年-2023年发行限制性股票,公司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了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2、 上表 中 本 报告 期 归属 于 上市 公 司 股东 的 净利 润 包含 报 告 期归 属 于永 续 债持 有 人 的利息105,124,882.59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033,707.50元;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357,138,217.75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34,172.12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3、上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原因详见“一、(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朝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淑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朝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淑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朝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淑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公司负责人:高少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朝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淑红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